关于2014年度校级课程、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07-10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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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对2014年立项的校级课程、教材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依据是《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质量标准》、《上海政法学院课程中心栏目建设标准》及《课程建设中期进度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4年度校级课程建设项目

 

序号

部门

课程名称

课程负责人

课程类别

1

经济管理学院

宏观经济学

刘宪

学科基础课

2

组织行为学

宋源

专业选修课

3

微观经济学

何英

学科基础课

4

计量经济学

张健

学科基础课

5

单证实务

申蕾

专业选修课

6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比较公共行政

孔凡河

专业选修课

7

管理学原理

王涵

学科基础课

8

政府公文写作

辛方坤

学科基础课

9

公共政策概论

何奇松

学科基础课

10

西方政治思想史

谈谭

学科基础课

11

经济法学院

科技与法律

刘越

通识教育选修课

12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批判性思维

欧阳为民

通识教育选修课

13

文学院

基础写作

张永禄

学科基础课

14

社会管理学院

组织社会学

王慧博

专业选修课

15

社会统计学与计算机应用

杨玲丽

学科基础课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徐世甫

学科基础课

17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徐俊峰

学科基础课

18

外国语学院

学术论文写作

夏甘霖

专业选修课

19

跨文化交际理论与实践

杨军红

专业选修课

 

    二、程序安排

1、上传《上海政法学院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表》至课程网站,完成一半的课程网站建设任务。

2、2015915(周二)前提交:《课程网址汇总表》电子版

3、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网评,结论为中期检查通过或不通过,不再进行现场评审。中期检查不通过者暂停经费资助,经整改后复查仍不通过者,取消其课程立项,不再纳入下一年本科专业教学计划通识选修课模块。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检查工作,汇总后统一于915(周二)前将《网址汇总表》发至zgb@shupl.edu.cn逾期不提供网址或课程网站不能顺利访问的,视为中期检查不通过。)

 

联系人:张娜        电话:39225053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