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上海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3﹞21号)以及市教委高教处《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上海政法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经编制完成(见附件),并经2017年10月23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报告通过我校校园网予以公开发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上海政法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