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服务项目需求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000 元(人民币)

二、采购需求

1.本项目旨在有效支持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并提供技术服务,对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挖掘,生成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报告、教学质量报告等,通过系统支持全校各个层级数据的采集与汇聚,分析与评价。

2.提供有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经验的实施工程师全程跟进项目,通过微信/QQ群提供远程支持,按需双方协商提供到校服务。

3.当系统出现系统故障、软件错误等问题时,供应商需派工程师及时响应问题,并在问题处理后提交问题处理报告。公司人员在2小时内做出回应,必要时应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公司方需协助校方做好数据采集、上报等工作。如遇校方重大活动,供应商应派遣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供应商公司在维护期内保持校内数据平台版本与教育部数据表等内容一致,乙方需免费为校方更新系统,确保学校使用最新版本的系统。

5.校方使用系统时,提供对校方相关人员提供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校方系统相关采集、审核、管理人员可以熟练使用系统软件。

6.系统正常使用后,如遇系统升级或校方系统管理员变更,在维护期内供应商可应校方要求提供现场免费培训。

7.服务期限:合同签署日至202291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递交报价文件

满足以上招标需求及资格的供应商,请递交报价材料。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可通过寄送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非常时期,敬请谅解。

递交时间:20211014800202110151600

递交地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主教楼A212室;

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进行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询价会时间

询价会时间: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3天内。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39225055

电子邮箱:zgb@shupl.eud.cn

上海政法学院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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