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上海政法学院举办“重温二次创业,奋力不断创业”新老校友话初心漫谈分享会。
分享会上,来自1980、1990、2000和2010年代的四位党员代表(校友)分享了自己亲历上海政法学院“二次创业”的感受和感悟,带领全校师生重温创业历史,牢记使命。台上嘉宾的回忆和讲述引起了现场听众的强烈共鸣,掌声不断。
分享会结束后,嘉宾们的讲述让许多教工党员感慨不断,深感老一辈上政人不畏艰苦、勇于担当的宝贵精神,值得新一代上政人的传承和发扬。不忘历史,不忘前辈们艰苦创业的精神,才能坚定前行的路;不忘初心,不忘前辈们敢于直面问题的勇气,才能牢记使命、砥砺奋斗。
今年正值上海政法学院建校35周年,学院用五个月时间编纂出版了学院第一本《上海政法学院志》,全面梳理总结了上海政法学院35年的发展历程。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1984年夏,一批勇于开拓的创业者们,在青浦野马浜的一片农田上,风餐露宿,垦荒拓路,踏上了上海政法学院前身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教育培训的创业之程。建校之初,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作为一所成人教育院校,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新任务,致力于培养符合行业和社会需要的优秀政法人才。1985年,上海法律专科学校挂牌成立,与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实行 “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制度,开始招收法学专科学生,使学院的层次得到了提升。1993年4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院与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共同组建上海大学法学院,实现了由专科教育向本科教育的跨越。
到2000年,学院的教学管理水平、校园环境、师资队伍等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办学和时代的需要。学院领导班子经过反复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到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是创新发展,于2001年11月15日,正式提出“二次创业”的奋斗目标。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历经内设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外引内培、深挖教学潜力、鼓励发展科研、迎接本科教学评估等一系列改革发展举措,学院已经初步具备了独立申办本科院校的基础和条件。
2004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起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上海政法学院。2011年,历经六年的艰苦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办确认,学院恢复硕士学位授予权,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三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再一次迈上了办学的新台阶。2013年,学院迎来全新的发展机遇。学院承接了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建设任务,搭建国际司法人才培训平台,帮助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培养司法人才。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落户上海政法学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上海乃至全国首个地方高校直接服务国家整体外交战略的案例,这对学院开展国际司法领域的深层次合作、培养优秀司法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学院创造了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十五年来,上海政法学院始终秉承法治中国之梦想,扎根法治建设之沃土,坚持与社会同呼吸、与时代同前进,历经三十五年的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硕果累累。到如今,学院已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政法类高等院校,拥有在校学生一万余人,教职工七百余名。
当前,上海政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正积极带领全校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埋头苦干、创新进取,进一步加快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建设步伐,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