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刑事司法学院夏季学期系列讲座(第一讲)于腾讯会议举办,主讲人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上海政法学院兼职导师姚丽萍法官,讲座题目为“刑事审判实务与心得分享”。
刑事司法学院崔仕绣老师主持讲座,我校王娜副教授、吴何奇老师、段蓓老师,以及200多名同学聆听了本次讲座。
姚丽萍和大家分享了司法实务中三个疑难、复杂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到对案例的讨论中。
第一个案件涉及房屋买卖中盗窃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以及侵占罪的区分。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犯罪金额的问题。由于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同学们对上述争议焦点积极提问并参与讨论。姚法官结合可能涉及罪名的构成要件对本案事实以及行为人的行为作了详尽分析,同学们在聆听、思考过程中也更为深刻的掌握了盗窃与诈骗以及侵占罪之间的区别。与此同时,也对财产犯罪中犯罪金额的计算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
第二个案件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姚法官指出,该罪名的要点在于确定被告人做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时间和判决、裁定生效的时间节点是否相对应。若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发生于判决生效前,则不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案件中,可能既涉及裁定,也可能涉及判决,因此需要对案件进行综合分析。此外,该罪名的成立还要求行为人对于相应的判决及裁定具有认知。
第三个案件涉及标的为房产时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分,以及犯罪未遂的问题。姚法官指出,房产作为不动产,其占有转移具有特殊性,因而在认定是否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时需多加留意。
姚法官指出,在分析案件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案件事实中是否构罪、此罪与彼罪区分的关键点,如此方能在错综复杂的事实中抽丝剥茧,并精准定位案件的争议焦点。讲座最后,姚法官语重心长对同学们提出了三点期冀:要保持对各种事物的学习热情,即便是看似与法律毫无关联性的内容;要保持自己的节奏,找到学习生活中的平衡点;要对自己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段蓓 撰稿)
刑事司法学院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