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办第六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

时间:2024-01-12浏览:10

1月11日,第六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如期举行。本届论坛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市全面依法治市研究会公共法律服务研究基地承办,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协办。


论坛汇聚了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实务界的资深律师以及各界精英,共同探讨在共建“一带一路”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与落实提供保障。

论坛开幕式上,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晓红和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分别致辞。开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高志刚主持。


刘晓红对出席论坛的各位领导、专家和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希望能够充分利用本次论坛的机会,深入交流、凝聚共识,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与涉外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施伟东表示,“一带一路”倡议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专业化和国际化的法律服务,“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是共商“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平台,希望通过本次论坛深化各方对涉外法治建设的理解,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主旨演讲环节,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发表了题为“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主旨演讲。黄进教授对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与前景进行了阐述,分析了涉外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的地位与内涵。他表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紧迫、关键的议题,应当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建设。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丁伟教授就上海在“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中的定位与未来发表了精彩讲话。丁伟教授强调,上海要发挥作为“一带一路”桥头堡的关键作用,在“一带一路”建设中重视风险防范与风险治理,着眼于国际争议解决这一主要风险化解途径,以地方立法、国际仲裁中心建设与改革等方式助推“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建设。

平行分论坛一聚焦“‘一带一路’与争议解决”,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晓燕教授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大成律师事务所中国区顾问委员会副主席及中国区董事陈峰,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王唯骏,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海事及海商审判庭副庭长黄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云,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向磊分别发言。

平行分论坛二聚焦“‘一带一路’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由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秘书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李晶副教授主持。


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伟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马忠法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上海政法学院)主任王丽华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全球安全治理研究院殷敏教授,上海市法学会“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会理事、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教授盛红生分别发言。


本届“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幕。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集思广益,以推进高水平的涉外法治建设为主要议题,围绕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的争议解决机制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问题展开探讨,着力于通过完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制度和提高对外开放法律服务水平,助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未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论坛也将继续发挥品牌效应、促进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一带一路”法律职业共同体提供共同交流和探讨的平台。


源|国际交流处 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

文|冯硕、孙致远

图|游善美、刘子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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