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九期研修班” “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首届研修班” 在我校开班

时间:2025-05-23浏览:10

5月22日,“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九期研修班”与“上海合作组织青年法治人才首届研修班”联合开班仪式在我校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以下简称“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举行。

研修班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上海市法学会、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承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巴基斯坦、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马尔代夫、蒙古、尼泊尔、斯里兰卡、伊朗、印度等11个国家的42名学员参加培训。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兼秘书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上海市法学会党组副书记、专职副会长施伟东,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潘牧天,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罗立刚等出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潘新艳主持。 

景汉朝指出,中国与南亚及上合组织国家人文相亲、地缘相近,应进一步加强法治领域的人才培养与交流,此次研修班旨在为各国法学法律界人士提供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平台,促进法治对话与互学互鉴,增进彼此理解与信任。期待各位学员成为推动区域法治合作的“法律使者”,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法治智慧。

尼泊尔法学会主席、尼泊尔前众议院副议长普什帕·布萨尔表示,尼中双方法律界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尼泊尔法学会曾参与“中国—南亚法律培训基地第八期研修班”和“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等活动。她感谢中方的热情接待,期待通过本次研修班深入了解中国法治实践,进一步拓展双方在法律领域的沟通与协作。

施伟东表示,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和区域法律治理,致力于推动法治理念沟通、规则对接与制度互信。他介绍了上海在涉外法律制度建设、平台打造及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希望青年学员借此机会增进理解、加强合作,成为推动中外法治交流的生力军,欢迎各国学员深入了解中国、感受上海魅力。

潘牧天指出,随着中国与南亚及上合组织国家法治交流不断深入,构建可持续、开放、共享的中青年法律从业者交流机制,以及常态化、专业化、多层次的中青年法律人才联合培养体系,将为区域法治合作提供有力支撑。本次研修班的举办,将进一步加强中外法治交流,为未来更广泛的合作奠定互信基础。

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国际合作中心国际关系部主管塔季扬娜·古利亚耶娃,巴基斯坦最高法院律师协会主席、最高法院大律师穆罕默德·劳夫作为学员代表发言。他们高度肯定了本次研修班作为国际法学法律交流平台的重要价值,强调法治在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和平社会中的核心作用,并表达了对深化本国与中国法学法律界合作的期待,期望通过此类平台推动区域法治协同发展。

开班仪式后,景汉朝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题,为研修班学员讲授第一课。

 

源|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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