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7月13日至7月18日,由上海政法学院党委常委、副校长、中国—上合司法培训基地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罗立刚带队,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副院长吴永辉、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李霞、辅导员教师宫艺以及8名本硕学生组成的调研小组,战高温,斗酷暑,圆满完成了“2025年法治中国大调研”《外商投资法》实施评估河南三地九站的专项调研任务。
7月14日上午,小组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管委会进行实地调研。自贸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带领调研组师生分别参观了河南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河南省RCEP企业服务中心、移民事务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详细介绍了管委会近年来在跨境电商、涉外商事登记、多式联运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在随后的调研座谈中,吴永辉教授对自贸区郑州片区各接访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热情接待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面向全国30余城的大型调研既是对《外商投资法》颁行五周年实施成效的全面调查评估,也是学习了解河南相关地方政策创新的有效渠道,更是我校在涉外司法实践领域开展的有组织教学科学研究,对于提升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宗晓晓介绍了自贸区法院近五年来涉外案件的受理情况,并结合涉外投资案件分析总结了外商投资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外商投资协会律师代表丁亚培、李海霞结合实际工作,分享了河南自贸区郑州片区涉外商投资法的典型案例,并就自贸区在税收减税、服务贸易和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在随后的互动交流环节中,吴永辉和李霞与各方就河南产业政策、招商引资、企业“走出去”策略、相关政策税收优惠展开了热烈交流,并深入讨论了涉外审判难点、外商投资法实施、自贸区人民法院案件处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外商投资法热点问题。
7月14日下午,调研组来到中国(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展馆,在讲解员带领下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把自贸试验区建成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指示,全面了解郑州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打造国家人才高地的最新成果。随后调研组前往郑州航空港参观访问了中欧班列调度指挥中心,了解班列运行动态、通关进度以及多式联运调度机制。调研组师生就轨距、进出口货物、商检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吴永辉教授勉励同学们要把实地参观的感性认识与课本中的跨境电商和国际货物运输法融会贯通,在中欧班列可转让货物单证的法治化保障与有序发展等方面发出上政声音。
7月15日上午,调研组一行来到郑州市律师协会开展座谈会.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杨雷法,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协会长赵虎林,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秘书长王振洋以及律师代表共同参会。
吴永辉教授首先介绍了本次调研的背景以及主要内容。与会嘉宾围绕外商投资法在郑州地区的法律适用、典型案例、涉外法律服务等相关问题展开交流讨论。在总结阶段,杨雷法处长介绍了郑州在吸引外资和发展跨境电商方面的显著成果,展现了郑州良好的发展态势和市场吸引力。同时指出,上海政法学院深厚的涉外法治底蕴与郑州涉外律师丰富的实践经验相结合,为外商投资法的深入实施和郑州涉外法律服务水平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指导和有力的实践支撑。本次调研搭建了宝贵的交流平台,期待未来双方能持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理论与实务互促共进,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河南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专业智慧与力量。罗立刚在总结发言中对郑州市律协的精心组织和周到安排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此次调研座谈成果丰硕,郑州律协律师们分享的实务经验与真知灼见极具价值,为深化外商投资法研究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他特别强调,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核心在于法治保障,关键在于人才支撑。上海政法学院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服务“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正在全面布局建构以中亚五国为锚点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期待未来与郑州律协及实务专家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培养更多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7月16日上午,调研组一行抵达十三朝古都洛阳,开始对洛阳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商务局和洛阳国际商事仲裁委员会进行联合访谈调研。洛阳中院刘云峰副院长在致辞中首先介绍了洛阳市涉外商投资法司法适用的具体情况。他表示,虽然洛阳中院涉外商事案件相对较少,但一直非常重视涉外司法保障和服务国家制度型开放的发展大局。他感谢上海政法学院专家学者们的传经送宝,期待通过此次座谈能够进一步优化洛阳中院的涉外商事审判工作。罗立刚对法院和商务局等接访单位的大力支持表达感谢,并介绍了我校人才培养的创新举措和成果。他强调本次调研是学校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上政将继续努力,为河南乃至全国的涉外法律人才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和发展机会。 在专项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就外商投资法实施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洛阳中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楚介绍了涉外审判的基本情况和面临的挑战。洛阳市商务局三级调研员马明,洛阳仲裁委员会秘书长、仲裁事务部部长张阳,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杨帆,诉讼服务中心主任甄开辉,高新法院自贸法庭庭长高妙婕,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李雅洁分别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发言。吴永辉教授分享了国际法学院在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方面的特色和成果。双方均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座谈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推动涉外审判工作的发展。 当天下午,罗立刚带领调研组到访洛阳市律师协会,就《外商投资法》的专业化法律服务与洛阳市律协及涉外法律服务律师展开深入交流。 | |
洛阳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杨欢向调研组介绍了市律协在推动成立全省首家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全省唯二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红扣子”特色党建工程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座谈会上,洛阳市律师协会会长杨新涛重点介绍了洛阳市招商引资概况以及涉外商事调解中心的特色做法。吴永辉和李霞和与会律师围绕《外商投资法》实施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普遍认为需要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规则和落实配套地方规则。罗立刚在总结发言中对洛阳市律协的精心组织表示感谢。他表示,本次调研座谈成果丰硕,洛阳律师同仁分享的实务经验与见解极具价值,为深化《外商投资法》研究提供了生动样本,并对洛阳律师队伍展现的积极风貌表示赞赏。他期待未来与洛阳律协及实务专家深化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推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7月17日上午,调研组一行转场抵达古都开封,开启河南第三站的实地调研。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刚毅,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开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高庆生,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强等,先后详细介绍了开封市在涉外司法领域的工作现状,包括涉外案件面临的法律适用冲突、涉外送达和司法协助困难等实际问题。
在座谈交流环节,吴永辉就“府院联合机制在涉外司法与外商投资服务中的运行模式”开展讨论,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处理涉外投资纠纷中的协作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双方围绕“涉外投资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利益平衡”展开深入分析。李霞将目光聚焦于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外资企业在不同产业领域享受的税收优惠差异及落实情况”与在场人员展开探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政策制定与执行层面进行了回应,引发了热烈讨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当日下午,调研组到访开封市商务局,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的执法工作人员参与调研座谈会。开封市商务局副局长林慧和外商投资服务科科长赵爽对开封市的外商投资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开封依托文化底蕴推进文旅招商,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结合河南省财政厅“三年缓冲期”政策及跨境电商综合实验区优势,支持外资企业发展,保持了稳外资逆势上扬的发展势头。
7月18日上午,调研组来到河南之行的最后一站开封市司法局,与开封市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座谈会。开封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新勇,副会长雷智慧、潘恒志和罗继波等律师参与座谈。朱新勇会长首先做开场讲话,对上海政法学院师生的到来表示欢迎,他提出,《外商投资法》实施五年来,开封市律师协会积极组织律师为外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此次座谈会为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吴永辉和李霞围绕调研主题和与会律师进行了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当前《外商投资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条款与地方实际操作衔接不够顺畅等,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罗立刚在总结致辞中表示,律师群体是《外商投资法》实施的重要参与者和见证者,此次交流收获颇丰,上海政法学院将把这些实务经验融入教学科研,同时也会积极推动校所合作,为开封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提供智力支持。
此次上海政法学院师生奔赴唯一的中部省份河南开展的法治中国大调研,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2023年法治中国大调研开启的校地交流合作良好平台,不仅为上海政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样本,也为河南省开展涉外司法服务和《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未来,我校将持续关注和推动《外商投资法》的良法善治,为中国涉外法治建设和制度型改革开放继续贡献上政力量。
源|上海司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