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实务讲坛|杜伦法学院副院长陈磊教授主讲我校“涉外法治实务讲坛”第九讲

时间:2025-09-25浏览:57

9月23日,上海政法学院“涉外法治实务讲坛”第九讲在汇知楼107举行。本次讲座特邀英国杜伦大学国际仲裁和中国法讲席教授、法学院副院长、杜伦国际争议解决研究所所长陈磊教授担任主讲嘉宾,围绕“如何确定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这一主题作精彩演讲。讲座由我校副校长郑少华致辞,国际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石俭平主持,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吴永辉参与与谈。

讲座中,陈磊系统阐述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目标与核心路径。他提出,成功的培养应使毕业生能够熟练运用英语、依托普通法思维,清晰阐释中国法的制度与文化。陈磊指出,普通法能成为国际争议解决高地,关键在于其对意思自治的充分尊重,以及由此带来的高度确定性与可预见性。他强调,须注重培养短时间内精准概述法律制度要点的能力,若无法做到,则表明掌握尚不牢固;同时,国内法与国际法不可偏废,尤其在高端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国内人才的核心竞争力根植于对本国法的深刻把握,因此必须夯实内国法基础。语言方面,应优先提升英语能力而非盲目追求二外,重点在于学习普通法思维模式,语言仅为工具。他建议通过研读英美法国家的裁判文书深化理解,锻炼精准简洁的写作能力,并系统学习普通法思维方式。

互动环节中,针对学生的积极发问,陈磊与师生围绕普通法与大陆法系就合同法的“违约金填平规则”及涉外法治能力提升展开交流。他指出,普通法系国家尊重商事主体约定,通常不主动调整违约金;而我国更强调补偿性原则,法院可根据实际损失予以调整。针对涉外法治能力培养,陈磊建议通过研读普通法判例和参与国际模拟法庭和仲裁庭竞赛,有效提升法律实务与辩论能力。现场讨论气氛热烈,学术互动成效显著。

本次讲座不仅搭建了与顶尖学者对话的优质平台,更促进了涉外法治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和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结合,助力学校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国际法学院(国际仲裁学院)

文|黄琪焱

图|游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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