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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修缮、改造工程安全报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1-12-03 浏览次数: 10

各二级学院、部、处、办:

    近一年来,学校相关部门因校园修缮、室内改造等工程引发的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移位或施工不当引起的消防误报警事件屡有发生,为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政法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就校园修缮、改造工程安全再次作如下要求:

     1、相关部门制定修缮、改造项目方案时,若涉及消防设施设备改动、移位或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影响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应征求保卫处意见;

     2、项目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保卫处备案,必要时,由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方共同确定涉及消防安全的现场施工方案,施工单位须严格按要求施工;

     3、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通知保卫处共同参与项目验收。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