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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级新生户口申报线上拍照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日期: 2022-11-28 浏览次数: 10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申报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新生必须采集照片信息才能完成落户。经与青浦区夏阳派出所协调,今年新生户口申报集中拍照改为通过微信小程序自助拍照,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拍照对象

   本年度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如迁移材料还未提交,也请先参加本次拍照。请各学院通知需落户新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拍照流程。

二、线上拍照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122日(周五)16:00截止。

三、线上拍照流程

   微信登录“上海数码证照中心”小程序,根据提示完成拍照、上传照片和照片审核流程,详情请见附件。

四、证照采集注意事项

 1.在他人协助下拍摄,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照不要自拍,关闭相机美颜。不要翻拍照片。

 2.选择室内环境拍摄,房间光线保持均匀充足,不要头顶灯光拍摄,不要站在窗边拍摄,不要在一边脸暗一边脸亮的情况下拍摄。

 拍摄时选择白墙或白布做为背景,避免背景杂乱。拍摄时离背景0.5米。平视手机镜头,距离手机约12米。

 3.拍摄对象应当穿着深色有领的服装,服装颜色应当与背景颜色有显著反差,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4.照片要求正面免冠拍摄,拍摄时,拍摄对象不得穿戴头部覆盖物,不得遮挡前额、眼眉、双耳、脸部、肩膀,不得佩戴眼镜、各种饰品,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隐形眼镜,发髻不得盘在头顶。如为染发,不得与头发原色存在显著差异,白发染成黑发除外。

 5.拍摄对象脸部应当神态自然,双肩水平保持正确站姿,正视镜头。人脸不要侧转歪斜,站姿不要歪头斜肩。人瘦、脖子长的同学,拍照时请略微耸起肩膀。

 6.填写手机号码注册时,如未能收到验证短信,请关闭手机垃圾短信功能。部分携号转网的手机号码可能无法收到验证短信。

 7.特别提示:照片审核合格后还需点击“数码回执”进行回执确认(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微信支付(付费0.01元),“我的回执确认记录”显示“状态:审核合格(已入库)”才能完成本次户籍照拍摄流程。

   请将“我的回执确认记录”页面截屏保存。

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较高,拍摄时请按要求操作,严肃认真对待。若没有进行证照采集的同学,无法落户。

五、完成拍照确认

   请各学院收齐“我的回执确认记录”页面截屏电子版,于122日前发送至保卫处谢老师。

六、居民身份证的换领

   本次拍照是新生迁入落户拍照,不是身份证换领拍照。新生落户后,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可以正常使用,保卫处不统一安排更换新的身份证。距有效期截止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身份证无特殊情况夏阳派出所不予办理更换。

   

保卫处

20221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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