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在校部楼101会议室召开。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章程起草、协调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关保英副校长主持。
会上,学校章程起草、协调办公室徐征向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我校大学章程起草的法律依据、基本原则、章程起草过程、章程(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与主要特点,并向领导小组提请审议《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学校章程草案在遵循既定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之下,通过向校内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及向校内外专家、顾问咨询,并根据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的工作部署与具体指导,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最新精神,经过反复研讨、修改、征询专家意见,形成了目前的《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
校党委书记杨俊一,校长周仲飞,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副校长关保英、胡继灵等章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在肯定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分别对《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条款与表述等提出了详细、具体的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最后,领导小组讨论了学校章程建设后续工作思路。《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将根据此次领导小组会议意见修改,经行政法学专业、中文专业教师审阅文字后,进入向全校师生员工及章程建设校外专家、顾问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同时,学校将按照“1+N”模式,即“章程+若干核心制度”的模式构建大学内部治理框架,学校章程建设六个工作小组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学术委员会规程、职务聘任委员会规程、学位评定委员会规程、教学工作委员会规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等核心制度。学校通过逐步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以章程建设系统梳理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动学校改革创新发展,实现依法治校的良好局面。(张雯淇撰稿、摄影)
发展规划处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