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专家咨询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984

 

    12月3日上午,《上海政法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专家咨询会在校部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邀请了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副处长吴能武、沈洋,上海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应望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张立谦,华东政法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丁笑梅等章程建设专家出席咨询会。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发展规划处处长徐征主持。

    副校长关保英教授对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与感谢。关保英副校长提出,学校正面临进入市教委主流高等教育系统的新形势,章程建设作为学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龙头,受到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历经十几稿,已经接近成熟,还需要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及各高校章程建设的专家进行全方位指导,对我校《章程》(征求意见稿)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与建议,使其更加成熟、完善。

发展规划处处长徐征向与会专家简要介绍了学校章程建设起草过程,并详细说明了《章程》(征求意见稿)自11月5日发布以来,学校章程起草、协调办公室面向各二级学院、部、中心等教学单位,各职能部门,及老教授、学生等各层次师生员工以多种形式征求意见的情况,对100多条意见的分析梳理过程,以及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对《章程》(征求意见稿)逐条逐款进行讨论修改的过程。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我校《章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总体上程序完备、体例规范、框架清晰、文字精炼,符合内容的合法性、定位的适当性、表述的规范性等章程起草基本要素。专家建议我校《章程》(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1号令)、《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5号令)、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章、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审核。

学校章程起草、协调办公室将根据专家的具体意见,形成学校《章程》(审议稿),提交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党委会审议。(张雯淇撰稿、摄影)

 

发展规划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