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下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求实楼413会议室召开。刘晓红校长、周银娥副书记、胡继灵副校长、潘牧天副校长出席了此次会议,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牵头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关保英副校长主持。
发展规划处处长石其宝向与会人员汇报了学校“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审议稿)的编制情况,对学校在“十三五”期间的总体目标、发展定位、主要任务,以及根据学校第三届教代会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情况予以说明。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汪伟民、法律学院院长侯怀霞、经济法学院院长胡戎恩、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文学与传媒学院戴元光教授、基建办主任张燕、图书馆馆长毕秀水等参会同志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稿)中主要任务、学校发展定位等具体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对规划文本中的具体内容,提出了进一步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发展规划处处长石其宝同志汇报了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具体任务分工以及二级学院规划和学校专项规划修订工作的安排,确保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刘晓红同志对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稿)予以肯定,认为规划文本结构合理、导向明确。刘校长强调在具体制定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三个“导向”和四项路径。三个导向,即需求导向,在制定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的过程中要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对接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和上海市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需求;目标导向,在“十三五”规划设定目标时,要符合学校自己的传统和历史,以及现阶段学校发展的特征,凝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目标,做到准确定位;问题导向,充分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全面梳理学校发展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学校发展的方向。四项路径,即在制定规划的过程中要坚持做到“顶层设计、系统思维、分步实施、精确操作”。刘校长指示,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和相关部门密切沟通,特别是一些关键数据要及时修订,确保准确。各二级学院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按时完成,在规划的编制中要准确定位,凝练办学特色,特别是人才培养特色。
发展规划处将按照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第三次专题会议的精神,保持与相关部门的密切沟通,认真修改“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稿),准确定位,凝练特色。
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展规划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