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党政管理、教学辅助等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2016年12月21日印发)

发布者:包丽丽发布时间:2020-07-01浏览次数:10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组织进行学校的党政建设;

2.负责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性党政工作报告、决议、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稿等文件,负责以学校和学校办公室的名义发布各类公文;

3.检查、督办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批示、决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

4.按照学校的部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服务学校领导科学决策,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5.负责上级党政部门来文的接收、呈转、批办、传达、催办、立卷、归档工作,负责以学校党政和学校办公室名义的上报或下发文件的审核、缮印、送达等文件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内部文件的接收、呈转、批办、传达、督办工作,负责OA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专题会议,以及党建工作大会、干部大会等全校性会议的组织安排、会议记录、材料准备、纪要编发工作;

8.负责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安排和组织协调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党政工作及全校性的活动;

9.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学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和反馈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负责学校工作简报、工作动态、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10.负责学校信访工作,稳定工作和机要、保密工作;

11.负责管理学校印章的使用,负责审定学校各部门印章刻制、使用,管理和开具学校介绍信,负责学校文印工作;

12.负责上级部门和校外单位来校人员的接待工作,加强同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

13.负责按照三转要求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

14.负责校领导的工作安排,办理校领导的日常办公事务、出差等有关工作;

15.负责制定学校作息制度,安排节假日放假和总值班等有关工作;

16.负责会议室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17.负责本部门的党支部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18.负责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校务科: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报告、总结、计划等起草工作;负责领导讲话稿、有关综合性文稿等起草、初审工作;负责领导参考、工作简报等编辑工作;负责校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专题会议议题办理、会议纪要编发等工作;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每周工作安排、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内请管理、合同流转、行政发文等工作;负责OA系统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会务、接待、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办理校领导的日常办公事务、出差等有关工作;负责文印、收发工作;负责办公室内勤、资产管理、客饭管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工作总结、计划等的起草工作;负责办公室内部建设;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务科:负责党委工作报告、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稿等起草工作;负责党委会议题收集、记录及会议纪要编发工作;负责党委发文;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部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含领导接待日安排);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安全稳定工作(含国家安全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工作;负责信息编报工作(含专家决策信息收集报送工作);负责部门党建工作;负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办公室网站建设;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10名。

 

纪委、监察室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纪委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党章、党纪条规为依据,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和检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2.认真履行纪检工作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坚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

3.配合党委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制度在我校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制定有关廉政建设的规章、制度并予以实行,做到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

6.承办违纪案件的检查和审理工作;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同时向上级纪委会报告;

7.开展党风党纪调研和纪检监察信息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察室工作职责

1.按照上级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制订并执行学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我校行政机关各部门及其行政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行政负责人(即监察对象)进行行政监察;

2.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决定的情况,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并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利;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接待监察对象对行政处分不服的申诉和复议工作,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5.参与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学校纪委、监察室的人员编制为3名。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党建工作、干部工作、党校工作、统战工作和人才工作等;具体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发展党员工作;中层干部的选任、教育、培养、考核等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各项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负责人才工作。

1.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领导成员的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2.负责校级领导干部疗休养、医疗及学习培训等工作;

3.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任免等工作;

4.负责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等;

5.负责中层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护照管理、出国政审、信息库的维护等工作;

6.负责干部监督方面的相关工作等;

7.协助党委做好学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8.负责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换届和改选、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

9.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管理、党员的发展、教育和评优评先等工作;

10.负责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信息库的维护等;

11.负责全校性统战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12.负责党建研究会的日常管理等;

13.负责制定、实施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

14.负责联系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

15.负责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使用;

16.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管理等;

17.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党校的要求,制定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规划;

18.认真开展党校各类培训班的教育培训和组织管理工作;

19.建立健全党校相关管理制度,负责党校教师队伍的培养和建设;

20.负责统一印制、管理和颁发党校各类培训证书、结业证书,做好学员学籍管理、干部培训信息管理和有关档案资料管理;

21.加强对二级学院分党校的指导工作;

22.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党校的人员编制为6名。

 

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统筹全校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

2.统筹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包括学术讲座开设审批工作);

3.负责对内、对外宣传,统筹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4.统筹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统筹协调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校内外舆情工作;

7.负责媒体的沟通联系工作;

8.组织安排重要节庆和重大活动的宣传舆论氛围营造工作;

9.负责学校会议室使用审批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新闻宣传科:负责学校主页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校内首页新闻、公告、校园快讯的审核、更新工作;协助做好校内外重大活动专题网站或专题报道等活动的策划、制作与维护;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新闻报送工作的考评;负责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校报编辑出版工作;负责校内重大改革举措或重要活动、典型人物的宣传工作;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精神文明建设科:负责做好全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做好上海市文明单位及全国文明单位评比申报工作;文明网信息报送以及文明创建管理系统材料报送工作;协助、指导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工作及校园文化优秀成果的培育、申报工作;负责学校宣传文化设施、标语横幅的管理,学校重要活动校园宣传氛围营造;负责学校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大学生网络舆情相关工作,应对、处理新闻危机及网络舆情;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党委宣传部的人员编制为7名。

 

工会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学校的中心任务,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2.根据《工会法》、《教师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配合校党委做好教职工工作,沟通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联系;

3.配合校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师德教育和其他有关精神文明、校园文化建设的教育活动;

4.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有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及表彰工作;

5.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主持起草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6.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代会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情况,主持教代会经常性工作和专门委员会活动,推进校务公开;

7.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组建并管理好教职工社团,办好工会俱乐部、教工活动中心;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9.关心教职工生活,认真做好送温暖工作,发挥教职工帮困基金作用,做好医保工作;

10.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健康成长,做好青年教职工工作;

11.关心女教职工,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2.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

13.做好工会会员发展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搞好会籍管理;

14.管好和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15.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工会的人员编制为3名。

 

团委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我校共青团组织的基本工作任务是:有效联系青年、有效服务青年、有效凝聚青年;发挥青年组织的作用,团结和带领全校青年学生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积极投身于国家改革和建设的伟大实践,在实践中建功立业,在实践中成长成才,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合格人才。主要职责为:

1.负责学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2.负责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3.负责组织开展品位高、参与性大、实效性强的科技、文化、艺体、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

4.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做好各项团内评优、推优工作,宣传和树立团内先进榜样;

5.负责指导和考核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日常工作;

6.负责对团、学、社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7.负责指导管理校学生会和大学生艺术团;

8.负责开展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实践工作;

9.开展高校共青团工作理论研究,定期组织团情调研和团员青年思想状况调查活动,适时开展团学工作交流活动,积极拓展团的工作领域和工作职能,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10.完成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团委的人员编制为4名。

 

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教研究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发展规划处主要职责

1.研究国家高等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开展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与规划制定,提出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建议;

2.制定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教育改革方案,并确定其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做好过程管理和监测;

3.针对学校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校内外调研,组织开展工作课题的研究,为学校的重要决策提供建议和方案;

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为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提供参考;

2.负责起草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

3.负责国家/省(部)级重大建设专项的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4.负责省(部)级/校级智库、研究基地、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学科团队的培育、遴选、申报、管理和验收工作;

5.负责制定学科建设和评估标准,组织学科评估工作;

6.负责全校学科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协调及信息采集和宣传等工作;

7.制定、完善学科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

8.制定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会同计财处、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管理工作;

9.组织协调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的服务工作;

10.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的学科建设;

11.跟踪调研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提出学科发展方向及措施建议;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急需的其他紧缺高端人才引进工作;

13.负责学科建设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整理归档文件材料;

14.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院校的沟通联系;

1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高教研究所主要职责

1.开展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凝炼实践经验,跟踪最新教育理念与教育发展模式;

2.开展高等教育法制研究,寻求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新的突破点,为教育法制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3.开展高等教育专题研究,为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提供决策参考;

4.搜集、整理学校基础数据,做好各类相关统计报表的上报工作,同时,综合分析数据信息,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5.编撰《高教参考》,供学校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二级学院了解高等教育发展动态;

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规划管理科:负责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调研及专项规划的编制,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撰写工作;围绕学校综合改革时间表,跟踪改革进展情况;负责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方针政策、发展动态信息的收集,为学校的发展规划提供信息咨询;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研和论证;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学科管理科:组织学校学科建设相关的项目遴选、申报、立项、验收等管理工作;负责学科建设和学科评估相关工作;搜集国内外学科发展动态,做好学科信息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学科规划、研究和学科交流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发展规划处、学科建设办公室、高教研究所的人员编制为6名。

 

人事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人事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才人事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人事管理、分配制度及相应的人事、人才工作条例和规定;

3.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4.负责做好各类人才的引进和招聘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及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师资培养计划,提供教职工职业发展和业务进修培训;

7.负责制订人员调配计划,办理人员调配手续,聘用合同的管理,退休调出等事务;

8.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职级和工勤等级的聘任与晋升;

9.实施教职工考核和奖惩管理;

10.制定实施全校人员经费预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薪酬政策;

11.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

12.开发与维护人事信息系统,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

13.负责编外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14.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人事科:管理校内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组织实施人才招聘和手续办理;负责管理职级和工勤等级的聘任;组织教职工、处级部门考核和管理;办理人员调配和离退及延退等手续;办理人员落户及居住证积分手续;负责编外人员的聘用与管理;负责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负责本部门内请工作;提供各类人事信息查询和统计分析;负责人事档案接收、整理、查询;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保、公积金的缴纳;市管干部医疗保健金缴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师资科: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起草修订制定各类师资文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教师申报国家及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及后期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教师专业发展工程申报、考核及后期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教职工在职继续教育及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办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及归档工作;审核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工作;新进教师定岗考核及归档工作;教师超教学工作量经费核算工作;青年教师培养资助项目申报管理及归档工作;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及兼职教授审核与管理工作;统计填报各类相关数据信息,撰写各类相关工作总结;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劳资科:根据国家、上海市相关政策和学校发展需要,参与制定教职工薪酬福利方案,负责落实各类薪酬福利文件;全校教职工年度人员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教职工基本工资的正常调整、晋升;校内各类薪酬(津贴、奖金等)的管理及发放;薪酬福利等相关经费的统计、分析和数据上报工作;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补贴等待遇的审核等工作;提供开具收入证明、托费、探亲费报销等服务工作;教职工劳资信息库的维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离退办:负责全校离休、退休教职工的联系、沟通与服务;落实每年的送温暖、送清凉及患病、困难退休教工的慰问工作;做好去世离退休人员的丧事和遗属抚恤工作;负责退休、待退休教工的来信来访接待;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人事处的人员编制为11名。

 

教务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处,肩负着本科各专业教育的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以及本科学生培养计划、学籍异动等职责;本处在学校党委及行政的领导下,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和法规,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推进学校本科教育事业不断发展。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与建设计划和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负责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3.组织编制并实施教学执行计划,组织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负责教学文件的归档立卷管理;

4.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抓好学生班风和学风建设;组织选拔和培养优异生;负责学生辅修及攻读第二专业的管理;

5.负责管理全校教学运行,包括选课、排课、课程调度以及各级各类课程考试管理;协助做好教学设施建设、现代教育技术运用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工作;

6.负责本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管理,包括学生成绩管理、学士授位及学历证书管理;协助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汇编立卷及学历查询工作;

7.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材奖励、优秀教师奖励等;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鉴定、通报及处理;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鉴定、通报及处理;

8.负责全校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及基地建设,协助做好大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科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及实验教学建设和实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9.协助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以及监督审核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协助做好教学设岗聘任的年度编制核算工作,积极推进师资队伍建设;

10.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教务科:负责全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和实施;组织安排教学任务;本科、高职课程安排;本科学生选课管理;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学校校历编制;负责课程调课、停课、教室安排等日常课程调度工作;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秩序,负责部分教学资源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研究和制定教学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业预警、留降级管理;办理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异动;转专业;毕业审核;学位工作日常管理;开具在校证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补办毕业证明书;上海市教委高校学籍系统信息维护;我校学生参加上海市西南片高校联合办学辅修学士学位的组织、报名、数据处理;接收上海市西南片高校学生修读我校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辅修学生学籍、成绩、学位等工作。

2.考务科:期末考试、缓考、补考、结业转毕业考试等工作的管理和安排;试卷管理及考试分析;考试违纪、作弊情况的认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英语专业四级、八级等考试的报名、考务管理和组织、证书发放;秘书资格证考试的报名工作;学生成绩的日常管理工作;成绩数据的统计与发布;开具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成绩证明(证书遗失);教务管理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教务管理系统的更新、变更、升级等工作;教务管理系统数据库的管理,教学口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各类校外考试报名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教务处网页的信息管理和维护,上传校园网新闻等工作。

3.实践教学科:掌握全校各专业实践计划,制定每年度的夏季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的工作计划和进程;协助主管副处长拟定、修订实践教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做好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的组织工作和实践经费预算,协调解决各学院在实习中的相关问题;采集各学院实践学生的电子信息,按区县进行分类统计,确定各实习点学生名单及配备带队教师人数,完成实习前期的统筹任务;协助各学院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践基地,检查各学院实习点的落实情况;负责校外实习环节的管理和检查,做好优秀带队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制定学生公益劳动课的实施办法,协调总务部门和各学院做好低年级学生公益劳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学生处做好每年新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配合人事处核定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负责实践教学有关信息的发布,实践材料的采集、整理、汇总、检查归档;协助主管副处长拟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各类管理和实施办法;制定学院每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计划和日程安排表;设计、印制、发放各类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组织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统计相关数据,总结并汇报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收集、汇总、保存各学院毕业论文参考题、学生选题、指导教师情况以及论文成绩等各类相关信息;组织开展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工作;汇总、检查、整理、保存毕业论文归档材料;协助做好毕业论文的评估工作;学生的各类竞赛工作下发通知、组织报名、协调安排工作,比赛结果统计,有关资料采集归档。

4.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制定适合我校实际情况与科室业务相关的教学管理文件,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立项、检查等管理工作,组织申报上海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负责组织开展本科专业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新专业申报工作;协助质管办做好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填报工作,以及本科专业自主评估工作;负责全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管理;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组织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原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及编印工作;负责教学计划执行过程中有关调整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学校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立项、中期检查等工作,组织申报上海市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组织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负责全校任意选修课及教学计划外新开课程的开课审核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市级规划教材和校级重点教材立项的申报、评审及跟踪检查、经费管理工作;组织学校课堂教学示范岗和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及审核工作;根据市教委及学校安排,做好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动全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推普周活动计划;做好学校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推普周活动总结、表彰工作;负责科内各种教学管理文件与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教学设备管理科:;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的日常管理(巡查、检测、整理、归档等)及教学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校公共机房、语音室及公共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巡查、检测、整理、归档)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员工计算机及计算机外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校专业实验室及电子阅览室电脑的维修及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校所有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考试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全校公共实验室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保管、统计、归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教务处的人员编制为26名。

 

科研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对本校科研工作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和落实学校科研发展规划,制度年度科研工作计划;

2.制定、修改科研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完善科研管理制度;

3.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做好包括纵向项目、横向课题及校内项目等各类项目的全程管理,做好课题宣传、项目发布、立项、评审、送审、中期检查、经费下拨、成果鉴定、结项验收和推广等组织管理工作;

4.主动加强与各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学校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积极获取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加强与相关科研机构、兄弟院校等理论与实务部门联系,为学校科研工作疏通渠道,提供服务,增强学校承担重大科学研究的能力;

5.组织和管理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沙龙、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加强学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6.负责科研网站管理、科研通讯制作、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等科研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科研信息传递工作;

7.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整理、归档工作,完成科研考核、科研奖励及科研统计年报工作;

8.负责学校研究中心的申报、审批与管理,负责二级学院研究中心的备案工作;

9.负责学术著作出版申报、评审、资助和管理;

10.落实各类科研奖励的申报、检查及经费管理工作;

11.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推动产学研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

12.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学校教育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和利用工作;

13.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完成学校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4.配合校学术委员会完成日常工作。

二、内设机构

1.项目管理科:具体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年度总结、结项验收、统计、联络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策划组织和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华学术外译、全国教育规划、教育部、司法部等各类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及校内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立项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定期对在研课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协调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入账与划拨,协助财务处做好经费使用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科研项目的结项管理,收集各级各类项目的总结资料和结题报告,及时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相关手续;参与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各项政策、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有关科研项目政策的宣传、解释及落实工作;负责年度各类科研项目统计工作,开展学校科研发展情况的调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负责科研项目的开发、培育工作,并配合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年终教师科研项目工作量的计算工作,完成项目部分科研测评工作;负责与项目发布部门联系,及时汇报学校项目管理情况,争取获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做好涉及科研项目的校内外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工作;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的科研数据库项目信息的完善与审核、项目量化计分等其他相关工作;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科研项目规划,制定全科工作计划,全面负责本科室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成果管理科:具体负责全校科研成果的管理、奖励申报、成果宣传推广、著作出版管理、学术活动服务等;主要职责是: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并做好科研成果的登记、审核、验收、统计、汇总、分析、归档、年报等工作;配合学校完成处级单位考核,完成各部门科研测评工作;做好科研考核、科研统计及其科研奖励计算与发放工作;协助领导拟定科研发展规划,配合完成制订和修订科研成果管理规章制度的工作;负责做好涉及科研成果的校内外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并做好成果储备、审核、初评、汇总、上报、信息收集、沟通、反馈等工作;宣传报道学校科研成果,推动学校科研成果推广转化;负责学校学术著作出版申报、评审、资助、出版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会议、学术沙龙、学术论坛等学术活动的管理,做好学术活动的信息汇总、信息发布、宣传和组织工作,完成学术交流成果的收集和存档工作;负责各类会议征文、成果征集、成果评审专家推荐的组织工作;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科研成果数据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配合上级管理部门提供科研数据,做好科研成果的对外上报工作;负责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上的科研成果的完善与审核,参与编制科研通讯。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科研处的人员编制为7名。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国际交流处主要职责

1.协助学校制定并执行国际化发展规划和方案;

2.协调全校外事活动,为教学、科研提供外事信息和服务;

3.统筹管理校际国际交流和项目并推动其发展;

4.负责日常外事接待工作,组织、参与重要外事接待活动;

5.全校外国专家工作的统筹管理及相关外国专家项目的申报、评估及管理;

6.审核、报批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学术会议;

7.学校因公短期出国(境)任务审批、教职工因公护照(通行证)、签证(签注)的办理;

8.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管理、审核、评估。

(二)港澳台办公室主要职责

1.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涉港澳台事务的服务;

2.推动、协调和管理我校与港澳台地区在教育、科研和学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3.配合并完成有关港澳台地区来访的接待任务;

二、内设机构

1.国际交流项目管理科:协助处领导制定国际化战略,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学校层面重大外事接待联络,协助学院、部门的外事活动;学校层面重要国际项目的开发、联络与推进;学校层面相关文书起草及其文本的翻译,校际协议的审核;校际学生项目、学分项目的运行、联络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申报、管理,审核,评估;校内外国专家项目的开发、合同签署、评审、考核、申报、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国际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6名。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主要职责

1.辅导员队伍建设;

2.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3.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4.学生评奖评优、违纪处理;

5.学生资助育人工作;

6.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的管理及维护;

7.管理及维护易班网的日常运营;

8.在校园内推广普及易班网;

9.收集易班网相关数据;

10.解决易班网相关使用问题;

11.监管校园网络舆情;

12.协助处理校内事务;

13.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校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学生的心理咨询、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

14.负责制订和修订有关学生社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15.指导物业共同做好对社区管理员、值班员的选聘、管理、考核等工作;

16.负责学生寝室安排和调配等工作;

17.负责做好学生寝室日常管理服务和安全检查工作;

18.负责指导以学生党员为主体的社区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工作;

19.负责社区慈善及爱心家园、慈善爱心驿站的管理;

20.政法干警试点班相关工作;

21.民族学生管理工作;

22.大学生军训、征兵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23.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二)党委武装部主要职责

党委武装部在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防法律、法规;

2.负责全校学生国防教育和组织学生军事技能训练;

3.负责在全校开展有关国防教育活动和咨询活动;

4.负责全校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

5.负责全校参军大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和管理工作;

6.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军队、学校共建工作;

7.协助组织全校学生军事理论课程教学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军事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协助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

8.负责完成学校、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1.思想政治教育科:完善本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实施本科室各类工作计划、总结;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类主题教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动态调查和研究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健全和完善辅导员管理、教育、考核和激励等制度;做好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网页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的信息报送工作以及对内外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事务科: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负责新生分班、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学生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在校生各类评奖评优、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等工作;负责学生证管理、毕业生档案管理及转寄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及更新工作;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定、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学费减免、各类困难补助、学程无忧保险理赔等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有关会议(学工例会、大型学生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固定资产、文件流转、印章管理、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区管理科:负责本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完善工作;负责学生社区的学生管理、服务和安全工作(含“洁齐美”寝室和“文明楼”的开展和评比);负责社区管理员队伍建设工作(含社区管理员、宿管员的选聘和管理);负责学生社区住宿的安排和调配工作;负责指导学生自治管理委员会工作;负责科室文书、会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社区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学生处(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的人员编制为13名。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本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要求;

2.组织制订学校各种类型的年度招生工作方案,提交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本校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4.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要求,做好教育教学改革、招生考试改革研究工作;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工作和咨询服务;

6.组织实施本校全日制本、专(高职)科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7.负责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邮寄,以及协助新生电子注册工作;

8.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与招生业务有关的工作;协助本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与招生有关的业务服务工作;

9.开展跨地区和校际的合作交流和项目研究开发工作;

10.负责招生业务培训和招生技术优化,负责招生网站、招生微博等信息化手段的建设、维护和运营,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做好招生考试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接受市教委和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业务指导,宣传、贯彻国家、本市和本校有关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要求,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相关工作;

14.负责本校高校毕业生供需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收集并定期发布本科、高职毕业生生源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提供相关的查询及交流服务,并对就业信息作统计分析,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及高校人才培养提供咨询服务;

15.统筹协调本校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本科、高职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开展各类学生就业指导和推荐、职业咨询、招聘派遣等相关服务工作;

16.协助做好本校上海生源毕业生生源信息收集、档案转递等相关服务工作;代为受理学校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17.负责对各二级学院进行就业工作业务指导、检查、服务、评估;负责完成本校年终就业工作总结、毕业生就业质量年报和表彰奖励工作;

18.为本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

19.协助市教委开展与高校学生就业指导相关的各类培训、经验交流和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资格评定的工作,协助开展高校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工作;

20.协助本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工作;

21.协同本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毕业离校工作;

22.负责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2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招生工作科:负责草拟学校本专科招生章程,编制本校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和本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参加本校全日制本、专(高职)科生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招生业务培训和招生录取业务技术优化;做好招生考试改革研究以及相关的科研和开发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以及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配合提供全面、正确、简明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服务;负责组织本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邮寄;负责招生网络的管理和维护,正确、及时地发布、更新招生政策信息;接受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委托,配合承担与招生相关的工作;或者协助本校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与招生相关的业务的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就业工作科:根据市教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校领导的要求,负责本校毕业生生源汇总、统计上报、编制就业计划和制定就业工作方案,做好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根据本校就业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收集和发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组织校园招聘会,开设就业指导讲座,提供相关的业务查询和交流服务,做好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并及时登录高校网站准确输入毕业生就业信息,及时完成上级要求完成的各类报表等;对就业信息作统计分析,为上级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及高校人才培养提供咨询服务;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职业咨询、个案设计、招聘派遣等相关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本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和双向选择活动;为本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服务;负责对各系进行就业工作业务指导、检查、评估;负责完成学校年终就业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工作;协助市教委开展与高校学生就业指导相关的各类培训、经验交流和学生就业指导工作人员资格评定的工作,协助开展高校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研究、师资培训、课程建设等工作;协助本校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研究工作;职业发展课程建设及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6名。

 

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

2.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

3.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

4.组织报名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

5.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

6.负责试题的寄发、收领工作;

7.组织考场考务工作;

8.负责试题和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工作;

9.送评基础课试卷,组织专业课试卷评阅,安排复试工作;

10.完成考生档案调档、政审工作;

11.自主划线并上报录取名单;

12.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发放录取通知书;

13.进行年度硕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14.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硕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硕士招生工作;

15.专业硕士学位的实习基地建设;

16.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招生办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17.组织制订、审核、修改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

18.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9.负责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20.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并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

21.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

22.负责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审批工作;

23.各类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工作、证书发放;

24.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25.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排课、网上选课、考试组织等工作;

26.负责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

27.负责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28.研究生学位英语、4级、6级英语考试的组织实施;

29.负责研究生电子注册上报管理工作,含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研究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

30.负责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

31.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

32.负责教育部研究生基本情况报表工作;

33.负责研究生学生证和毕业证书的颁发,以及研究生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34.毕业研究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

35.负责在读研究生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工作;

36.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与充磁工作;

37.硕士点、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增列、建设和管理;

38.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认定、考核和管理工作;

39.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学位条例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评定、授予硕士学位及协调解决有关学位问题;

40.做好审定硕士生导师的组织工作;

41.出境研究生的选拔,并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培训及对外联系工作;

42.开展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科学研究与交流;

43.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申请和实施(研究生暑期学校、学术论坛)

44.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学位办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45.按照学校要求制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重大宣传、主题思想教育活动;

46.负责研究生德育考评工作,研究生政审、毕业鉴定和向用人单位推优工作;

47.负责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生活管理和宿舍管理,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教育活动;

48.负责研究生的评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和颁奖工作;

49.负责特困生工作及各类困难补助的发放;

50.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51.指导团工委、研究生会的工作及各类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指导《上政法律评论》编辑发行;

52.开展市内外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53.指导各院系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和教育管理工作;

54.负责各类研究生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素质教育活动;包括各类校园学术讲座、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志愿者活动;

55.负责全校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研究生实际,开展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

56.配合银行、医院负责研究生贷款、医疗保险、平安保险工作的开展,包括协助催还贷款和理赔;

57.协助学校做好校园稳定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各类研究生违纪事件的处理;

58.定期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研究生德育与思政工作研究;

59.负责研究生学风教育与学风建设;

60.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网络信息的监管工作;

61.负责对外接待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62.负责研究生办公场所的教学设施及设备管理;

63.负责各类讲座的申请、落实及报销;

64.参与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

65.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66.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67.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的规划、审核和分配工作,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

68.负责各项经费报销;

69.文秘工作,包括公文转达、通知、通告、网络办公,档案整理、年终总结及转送工作;

70.负责年终考核相关事宜。

二、内设机构

1.招生与学生管理科:组织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上报主管部门;组织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简章,广泛宣传,组织优秀生源;负责考生报名、咨询、复函、答疑等工作;组织报名点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组织学科点命题、审题、收题和试题印制、分装、保密、保管等工作;负责试题的寄发、收领工作;组织考场考务工作;负责试题和答卷的回收、清点、整理工作;送评基础课试卷,组织专业课试卷评阅,安排复试工作;完成考生档案调档、政审工作;自主划线并上报录取名单;督办定向生、委培生合同签署,发放录取通知书;进行年度硕士生招生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适应形势变化,学习、研究和探索与学校战略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现代硕士招生工作理念、模式、方法,稳妥改革和创新硕士招生工作;专业硕士学位的实习基地建设;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招生办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制订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规章制度、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研究生重大宣传、主题思想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德育考评工作,研究生政审、毕业鉴定和向用人单位推优工作;负责研究生的日常行为管理、生活管理和宿舍管理,参与学校各类学生教育活动;负责研究生的评优(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及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和颁奖工作;负责特困生工作及各类困难补助的发放;会同人事处、组织实施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指导团工委、研究生会的工作及各类社团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指导《上政法律评论》编辑发行;开展市内外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各院系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活动和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性的素质教育活动;包括各类校园学术讲座、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志愿者活动;负责全校研究生勤工助学基金的管理,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和研究生实际,开展研究生勤工助学工作;配合银行、医院负责研究生贷款、医疗保险、平安保险工作的开展,包括协助催还贷款和理赔;协助学校做好校园稳定工作,负责各类研究生突发事件的处理、各类研究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定期开展研究生思政工作调查研究,开展研究生德育与思政工作研究;负责研究生学风教育与学风建设;负责研究生院网站及研究生网络信息的监管工作。

2.学位与培养科:组织制订、审核、修改各学科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研究生培养教育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订工作;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教育改革创新工作,并进行相关调查和研究工作;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工作;负责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的审批工作;各类研究生的毕业、结业、肄业的管理工作、证书发放;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培养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研究生课程的排课、网上选课、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负责研究生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审核工作;研究生学位英语、4级、6级英语考试的组织实施;负责研究生电子注册上报管理工作,含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研究生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研究生电子注册工作;负责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等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成绩管理工作;负责教育部研究生基本情况报表工作;负责研究生学生证和毕业证书的颁发,以及研究生学生证的补办工作;毕业研究生照片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在读研究生学籍证明和成绩证明的工作;负责研究生火车票优惠卡的发放与充磁工作;硕士点、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增列、建设和管理;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遴选、认定、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学位条例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评定、授予硕士学位及协调解决有关学位问题;做好审定硕士生导师的组织工作;出境研究生的选拔,并协助外事部门做好培训及对外联系工作;开展毕业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调查、研究和总结工作,积极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科学研究与交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申请和实施(研究生暑期学校、学术论坛);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学位办部分的开发、运行和维护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的人员编制为6名。

 

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组织制订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建设工作计划、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2.组织制订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建设工作方案,做好审核评估的迎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校内本科专业检查和评估;

3.组织开展对本科教学运行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督查;组织教学督导组开展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评价、试卷、论文以及其他教学工作检查;

4.参与对教学部门和教师的教学工作考核;

5.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学生、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并进行反馈;

7.组织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教学质量核心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和管理,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8.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教学交流、研讨、培训、教学竞赛;

9.向学校领导、有关部门提出教学、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建设方面的工作建议。

二、内设机构

1.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办公室: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党建、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部门党支部的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具体组织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的活动,包括教学论坛、教学培训、教学研讨和其他教学交流活动;组织教学竞赛,优秀教师评选等活动;完成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教学质量督查与评估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5名。

 

计财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计财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校领导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行使财务管理职能。主要职责如下:

1.在分管财务校领导领导下,对全校财经活动实施归口管理,统一核算;

2.协助分管财务校领导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本校情况,制定学校内部统一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监督校内各部门执行财经法令、财务制度情况;

3.制定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草案;对批准后的预算实施采取有效手段,实行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编制学校年度会计决算;

4.处理日常财务收支业务,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经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5.积极组织各项收入,监督其及时足额上交学校,防止学校财源流失;根据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集中管理学校的财务收支,合理调度资金,控制和调节资金的流向、流量,增强支付能力;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严格控制各项财务收支,杜绝浪费,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6.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内设机构

1.预算管理科:编制学校预决算草案,监督预算均衡合规执行;合理安排学校经费收支,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会计核算科: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3.资费核算科:核算及发放教职工薪资,社保缴费支付,办理学校纳税事项,代扣代缴教职工薪资及校外人员劳务等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协助教职工办理薪资结算用银行卡以及公务卡;学生教育收费管理,发放各类学生奖助学金,为新生批量办理费用结算用银行卡;各类收费票据管理。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计财处的人员编制为14名。

 

保卫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校的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及生产安全监管;负责户籍、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保安队伍的监管;负责与地方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与协调;负责校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保卫处的人员编制为7名。

 

审计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编制审计方案,向被审计领导干部送达审计通知书;

2.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其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中应履行、承担的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3.审查会计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和财产、电子数据、资料,勘察现场实物,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4.对参与的审计事项撰写审计报告,并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督促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5、对学校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预算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对学校建设维修工程项目的预、决算进行审计;

7.对上级下拨及自筹的专项建设基金的使用情况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8.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进行审计监督;

9.对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条款进行审计;

10.对课题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11.根据计划,编制方案,在实施前向被审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

12.要求被审计部门和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等;

13.审查会计凭证、账簿等,检查资金、财产、电子数据、资料,勘察现场实物,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进行分析和评价;

14.对参与的审计事项,撰写审计报告或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督促被审计部门或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15.负责处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形成卷宗;

16.制定处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处年度工作总结;

1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审计处的人员编制为3名。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国有资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各类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2.审核各类设备的购置立项,组织各类仪器、设备、货物和服务、工程项目的采购招标;

3.负责各类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登记保管、建帐立卡、领用发放、分类统计、信息上报等工作;

4.审核各类仪器、设备的调拨、出借、报废、报损、报失等资产变动事项,协助计财处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工作;

5.会同日常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6.负责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盘点和清查核实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的绩效考核;

7.负责资产管理、采购招标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

8.负责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

1.资产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提出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工作程序;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统计和资产管理平台中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的维护,建立固定资产单证、账册、卡片、固定资产的总账、分户分类明细账以及各类分户分类统计报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的调拨、出借、报废、报损、报失等资产变动事项办理,协助计财处处置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工作;会同日常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监督、检查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负责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负责开展学校固定资产的日常盘点和清查核实工作;开展固定资产的绩效考核;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

2.采购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采购招标管理法律、法规,提出健全学校采购招标管理规章制度的建议和工作程序;完成学校下达的年度采购任务;组织实施2万元及以上财政资金的货物、服务、工程的招标及采购工作;监督检查、指导2万元及以下财政资金的货物、服务采购及基建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项目采购招标;监督基建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项目的采购招标;负责招标采购资料整理归档及采购报表统计、信息报送;负责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的人员编制为7名。

 

后勤保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工作;

2.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和食堂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外引单位的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公共区域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物业服务公司(保洁、工程和绿化)监管工作;

6.负责学校水、电、气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房屋和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日常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学校公务车辆和班车的服务保障工作;

10.负责普陀校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服务科:食堂监管;招待所及教工宿舍的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外引单位管理;物业保洁部、垃圾清运、浴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教师休息室、教室课桌椅管理;会务及部分场所花卉布置;学生火车票的订购;考勤及经费核报。

2.物业管理科:各类修缮工程的计划编制、预算、监管、验收等;物业工程部的日常管理;水、电、气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运行);校内楼宇管理及用房调配;常用物品采购管理;节能降耗及安全生产。

3.卫生保健科:学生和教职工的日常医疗服务工作;学院献血、计划生育、教职工年度体检、健康保健、爱国卫生宣传等工作;新生、毕业生体检工作;食堂食品卫生监管工作。

4.交通科:负责教职工班车、业务用车、领导用车的服务保障;负责学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负责学校车辆的交通安全;做好为学校教职工相关交通的服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后勤保障处的人员编制为45名。

 

基本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处提供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校园总体建设规划;

2.负责组织新建项目的论证,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和上报;

3.编制和执行学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执行学校与基建相关的财政配套项目;

4.负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企业的审核;组织或委托建设项目的招标需求的编制,并配合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完成项目招标工作;负责执行各项工程建设合同;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总包合同中暂定价部分的招标文件、并配合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总包单位完成招标工作;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档案整理与移交等;

6.协同计财处和财务监理单位完成和提供竣工决算资料;负责调整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概算的相关事宜;

7.负责建设项目的其他配套工程及日常工作等;

8.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施工管理科: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等全过程管理,负责各项工程建设合同的执行,负责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管理单位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基本建设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5名。

 

合作发展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成立校友会,加强学校同校友之间的联系,开发校友资源,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2.成立教育基金会,加强学校与海内外各界的广泛联系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

3.筹建校董会,发挥其联结教育行政与学校行政、沟通各高校及校内外结合的作用;

4.归口管理以学校名义开展的合作共建;

5.负责普陀校区开发与建设工作;

6.学校党政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合作发展处的人员编制为3名。

 

图书馆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图书馆是学校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要职责如下:

1.掌握全校书刊经费的合理使用,拟订文献资源建设计划,收藏与本校学科(专业)有关尤其反映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成就的书刊资料、电子文献和网络虚拟资源,建立适应教学、科研需要,反映本校学科特点的有特色的馆藏体系;

2.负责书刊资源和电子文献资源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合理组织馆藏,充分发挥文献资源的作用,开展主动的、深层次的信息服务;根据教学、科学研究和课外阅读的需要,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3.开展馆际互借、文献传递、国内国际资料交换工作;

4.办理书刊资料的清点、剔旧、调拨工作,不断提高馆藏质量;

5.利用图书、期刊、资料、图片、声像、电子、网络文献等各种媒体,配合学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党和政府的政策;

6.开展信息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支撑;

7.开展图书馆学、情报学的理论研究,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8.推进和实施现代化技术在图书馆的运用,逐步实现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手段的现代化;

9.在业务上对各系图书资料室进行协调指导,实现学校文献资源优化配置和利用效率;

10.负责学校立卷档案的收集整理及查询服务,整理年鉴及校志编撰出版。

二、内设机构

1.参考咨询部:负责全校读者信息咨询工作,组织开展定题服务,编制题录、索引、文献等二次文献服务;负责组织新生入学和读者教育工作,解答使用图书馆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文献检索、咨询和文献传递服务,建设和完善馆际电子文献交换工作;负责外文港台参考阅览室、特藏阅览室管理及咨询服务;负责做好本部门各项服务工作的统计工作,及时向馆领导反馈读者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阅览部:负责图书馆书刊的领取、核查、上架、排架工作,保障新到和还回书刊尽快投入使用;定期检查排架状况,及时纠正错架乱架,并对拥挤处的图书及时倒架,保证图书馆书刊排列井然有序;做好导读工作,开展读者咨询服务工作,辅导读者利用计算机查询系统进行公共检索;负责阅览各项业务的统计工作,收集读者反馈意见,提出藏书建设等方面的改进建议;做好阅览巡视工作,制止读者不文明的违规的言行,努力在图书馆营造互相尊重、文明礼貌的氛围和热情专业的服务;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采编部:根据学校的教学、科研的需要和学科(专业)设置及发展规划,协助馆长制定馆藏文献建设计划及经费的预算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制定、修改本馆文献编目加工规范和细则,制定有关业务标准,完成中外文图书报刊等文献的采购、验收、登记、分类、编目、加工及典藏等相关工作;系统编制、组织和整理目录体系,负责馆藏文献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定期做好各类文献资料的采编业务数据统计工作;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流通部:负责读者的办证、挂失、补证等工作,办理读者离校手续;负责图书期刊的借还、预约登记等服务,严格执行借阅规章制度,做好读者借阅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书刊污损、过期、遗失等的赔款罚款工作;及时做好外借书刊破损修补、补贴书标、条码磁条等工作;办理馆际间的书、刊互借工作;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工作;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档案科:负责收集全校各立卷部门档案材料,整理上架归档;负责兼职档案员队伍建设,提供查档服务;负责电子文件归档,档案资料数字化建设工作;负责收集编纂各部门年鉴材料,并出版印刷;做好校志资料收集整理。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图书馆的人员编制为40名。

 

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学校整体发展思路,总体规划、协调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3.负责为校内二级部门提供信息化建设咨询,提高学校的综合信息化建设水平;

4.提供学校主干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保障;

5.负责校园一卡通建设的总体规划、设计、协调及具体实施工作;

6.负责校园网络信息安全及网站维护、优化以及应同平台服务器运行维护。

二、内设机构

1.软件中心:负责学校服务器搭建、日常管理、数据库管理,设置访问权限;负责存储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软件实施技术文件的整理、归档、保存、备案等;负责信息化项目需求调研、方案设计、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等;保障学校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部门网站的内容管理及日常安全管理;负责校园邮件系统和VPN的管理运行;负责协调各二级部门网站建设及技术支持。

2.网络中心:协助主管领导负责校园网网络的总体规划、设计、协调及具体实施;保障校园网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网络及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对校园网网络运行情况及网络流量进行实时监控管理;负责校园网网络设备和线路的日常维护及技术支撑;保障校园网多个出口的网络畅通。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10名。

 

学报编辑部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学报编辑部是《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的编辑和出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的编辑和出版工作,坚持正确的办刊定位,着力实践“以法为基,寻社会治理之策;以文为器,求兴国安邦之道”的理念,立足于弘扬法治精神与当代中国法治实践,弘扬人文学术、倡导求是争鸣、服务政法实践、推进法治文明;

2.负责严格审核刊登稿件,保证正确的办刊方向,确保期刊的出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出现政治性失误;

3.积极推荐优秀稿件,供国内外重要数据库和权威性文摘、期刊引用或刊登,努力提升《上海政法学院学报》论文的被引用率和影响力;

4.努力发挥学术平台作用,为学校的学术发展、新人培养以及教学和科研发展做贡献;

5.做好来稿登记,稿件的初审、送审、录用、修退工作;加快稿件运转速度,缩短稿件滞留时间,提高信息时效值;

6.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任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作者稿酬和审稿、编辑加工、校对、发行等费用;

7.做好稿件付印后校对工作,力争使文字差错率缩小到万分之一以内;并协同印刷厂努力做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印刷清晰、墨色浓淡均匀、纸面无污染、页码无差错、装帧整齐、牢固;

8.加强与作者联系,努力扩大稿源;加强与编委联系;以确保稿件质量和缩短稿件流通时间;加强与兄弟学报、学术刊物及期刊协会等的联系,开展交流活动;

9.组织编辑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以提高编辑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10.按照上级下达的要求,完成刊物建设与管理的各项事务;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学报编辑部的人员编制为6名。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是上海政法学院进行对外合作与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主要负责全校外国留学生的招生、管理与生活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既具有一般学院的教学与科研功能,又兼具机关部门的管理职能。

二、内设机构

1.留学生招生与项目拓展科:负责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回复学校、机构和个人的有关招生问询及查询;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策划、制作各类招生宣传材料;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部及上海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联系,做好政府奖学金生的接收工作;负责制定录取标准、审核入学资格、负责录取工作;负责与相关学院、教务处、研究生院联系,落实所招收的学历生人数及专业,落实学历留学生学习的各项事务;负责办理留学生的来华审批手续和入校手续;负责合格学历留学生的上报、审批及备案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市教委);负责各类招生留学展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留学生申请信息档案的编辑、整理和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来华留学生数据和政策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做好来华留学生招生规划;负责与留学中介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宣传网站的建设和推广;负责招生宣传网站的维护和沟通工作;负责留学生招生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协助院长做好留学生招生预算工作;协助院长,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2.留学生教学管理科(国际汉语中心):负责对外汉语教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负责做好对外汉语的教学研究工作;负责汉语教学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以及工作计划与总结;负责制定长、短期班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安排选修课和短期班的教学;负责汉语教材的选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对外汉语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评估;负责兼职汉语教师的选聘、考核和培训;负责与国家汉办、兄弟院校汉语机构的联系;负责图书、音像资料的购置、发放、维修和管理;长、短期汉语生结业证的办理;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人员编制为9名。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是学校对外开展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及社会培训等的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按照学校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市场规律,全面负责学校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及非学历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工作,履行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

2.制定成人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各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调研开发、开展社会继续教育和各类非学历培训项目,管理、监督学校各二级学院的社会培训工作;

3.根据学校管理和市场规律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规定,并予以贯彻、执行;

4.负责成人高等教育的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录取,教学运行和管理,学籍管理、成绩考核、证书发放等工作;

5.负责直属教学点的教学和学生管理,监督、规范校外合作办学教学点;

6.负责组织开展社会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生源,安排教学、管理学员等工作;

7.负责学校各二级学院开展的培训活动的审核报批、监管和检查评估;

8.配合学校财务部门做好财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9.负责做好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并移交档案室归档;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1.成人学历教育中心:起草、制定本科室工作总结计划、规章制度、预算编制;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教务工作,包括:专业建设、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和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教学任务下达、任课教师聘任、课程管理;学期课程考试安排、检查、考试成绩回收及整理、试卷归档等;成人学生英语四六级报名、准考证发放等;教学管理系统使用与维护;学分银行、合作课程、在线学习课程的管理;课程申报、教学改革课题立项等工作;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生管理,包括:学籍管理;学位申报、奖学金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新生报到与毕业典礼、新生编班及信息核对、毕业生工作等;成人学历教育的各项统计工作,包括高基表统计上报、试卷与成绩及教学进度表管理、各类学籍信息录入及统计等工作;直属教学点的管理工作及班主任的聘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校外教学点的监督、检查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办公室: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包括制定各类成人学历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对外联络、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准考证发放、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校外教学点的考查、审核和报批工作;公务文书起草工作,包括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半年总结)及工作计划;各专业会议、开学(毕业)典礼的领导讲话稿;学院文件;招生简章;新闻信息;会议纪要;合同协议;规章制度;年鉴等;会务工作,包括起草、审核学院年中(终)工作会议、党员(教职工)大会和学校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的会议材料(含会议交流、会议议案、会议决定等材料);安排、落实学院办公会及院务会、专题工作会议(含议题收集、通知、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督办、整理归档等工作);各种会议的事务性工作等;学院宣传工作,包括编发、上报、公开学院工作动态和信息;学院网站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学院党建工作,包括精神文明建设、党支部工作等;其他事务性工作,包括财务与资产管理、OA办公系统管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等工作;督办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培训发展中心:起草、制定本科室工作总结计划、规章制度、预算编制;负责非学历教育的课程培训、岗位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及考试、研究生课程班等项目的市场拓展、项目运作、结项归档等工作,包括各类培训班的宣传咨询、招生报名、师资安排、结业、发证和资料存档等内容;负责非学历教育项目的合同制定、修改等工作,按照学校规定签订合同;管理、监督学校二级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包括备案、审查、结算等工作;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

经学校核定,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的人员编制为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