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包丽丽发布时间:2017-10-26浏览次数:17

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学校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时间节点安排,现开展学校2016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结项评审工作,请各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关于2016年度校级高教研究课题项目验收名单》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请下载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高等教育类课题结项评审表》(见附件2)。

      2.结项评审材料含结项评审表与结项成果材料。结项评审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结项成果材料(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论文,公开发表论文可为复印件)一式三份。

      3.以论文形式结项的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一般期刊发表两篇论文的,经专家组批准予以结项;以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形式结项的课题,由学校组织专家结项评审,结项评审通过后予以结项,其中,重大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3万字,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一般课题字数不少于8千字;

      4.课题结项后,学校拨付剩余资助经费;结题验收未通过的课题,学校将不再拨付剩余资助经费并追回已拨付的款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二年内不得再申请校级高教课题;

      5.结项评审材料请于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版交至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行政楼22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js@shupl.edu.cn

 

      联系人:李邦旗    联系电话:39225004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7年10月26日



附件1:关于2016年度校高教研究课题项目验收名单.docx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高等教育类课题结项评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