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录内各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调整调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4-28浏览次数:221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录内各专业:

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结合历年来我校法学硕士初试考试科目的实际情况、校外调研结果及考生反馈,现拟调整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八个法学目录内专业“初试综合课”考试内容。

根据外校调研结果和我校实际,建议综合课考试科目从目前的4门调整为2-3门。现向相关二级学院及学位点征询专业意见,请各专业讨论后将调整结果填写在《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目录内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调研表》(见附件)中,并于2018年5月3日(周四)15:00前将本专业方向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版交B1-30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12666045@qq.com

联络人:袁远

电  话:39227142

研究生处(部)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