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政法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2年9月
培养目标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七、录取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九、学制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符合立德树人根本标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与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基础研究、追踪前沿等研究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4名,具体拟招生计划人数参见下表。法律硕士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报培养方向,参加我校复试时可以再次明确。
2022年拟招生人数计划表
招生类型 | 招生学科 | 招生专业 | 拟招生人数 | |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学 | 法学理论 | 10 | |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21 | |||
刑法学 | 35 | |||
民商法学 | 30 | |||
诉讼法学 | 19 | |||
经济法学 | 10 |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10 | |||
国际法学 | 20 |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10 | |||
法经济学 | 6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 | ||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 |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6 | |||
思想政治教育 | 6 |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 | 13 | ||
传播学 | ||||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 法律硕士 | 法律(法学) | 44 | |
法律(非法学) | 25 | |||
涉外律师 | 法律(法学) | 20 | ||
法律(非法学) | 10 | |||
国际商务硕士 | 16 | |||
社会工作硕士 | 20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15 | |||
合计 | 354 |
以上所列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不作为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补充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持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复试时向我校提交单位书面同意书。此类考生报考类别应当填写“定向”,填写错误的不能录取。
(二)报考部分专业的特别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相关通知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错误填写网报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我校重要通知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发布的同时,将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期间除外)。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范围见附录1。
(二)调剂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及时公布。
(三)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复试时间:2022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基本要求和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等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3.复试比例: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拟录取考生和复试考生比例为1:1.2以上。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前述类别考生不加试。
(四)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等处理。
七、录取
依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上,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参评学校的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法学)、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法律(非法学)、涉外律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我校2022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学制为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 学费(每生/年) | 学制(年) | |
法律(法学) | 20000元 | 2 | |
法律(非法学) | 18000元 | 3 | |
涉外律师 | 法律(法学) | 20000元 | 3 |
法律(非法学) | 18000元 | 3 | |
国际商务硕士 | 15000元 | 2 | |
社会工作硕士 | 12000元 | 2 | |
新闻与传播硕士 | 16000元 | 2 |
其他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执行。
奖助学金
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制度(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适用),并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逐年加大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万元/年、0.8万元/年、0.4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
4.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学术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元/年、0.2万元/年、0.1万元/年。
5.海外交流资助:我校还为研究生提供很多的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机会,并根据不同项目提供相应的资助。
(三)助学贷款
学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为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可参见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工作”有关内容。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等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硕士学位证书。在校学习状况涉及其他评价材料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正式网站为“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主页(网址:http://www.shupl.edu.cn/yjsc/),微信公众号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寄发。
(三)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校生)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考研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处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求实楼502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7142
举报电话:021—39225153
图文传真:021—39227143
官方网站:http://www.shupl.edu.cn/yjsc/
十三、附录
附录1.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2.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特别介绍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
附录1
上海政法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1 法律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69 联系人:马腾跃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101 | 法学理论 | 01法理学 02法经济学 03法社会学 04调解理论与方法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1综合一(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分值各占50%) ④801法理学 | 611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严存生著:《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
801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
030103 | 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 |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基础理论 03部门行政法 | 2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2综合二(法理学、宪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2行政法学 | 61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
802 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
030105 | 民商法学 |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知识产权法学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4综合四(法理学、经济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4民商法学综合(包括民法学和商法学,分值占比为2:1) | 614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804 魏振瀛主编:《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 施天涛著:《商法学》(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20年。 | |||||
030106 | 诉讼法学 | 01刑事诉讼法学 02民事诉讼法学 03证据法学 04司法制度 | 19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5综合五(法理学、宪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5诉讼法学综合(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分值各占50%) | 615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
805 张卫平著:《民事诉讼法》(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 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 01政府法务 02民商法 03知识产权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 01政府法务 02民商法 03知识产权 04企业合规风险治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02 刑事司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174联系人:鹿歌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104 | 刑法学 |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03监狱学 04青少年犯罪与司法 05国际刑事司法与合作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3综合三(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3刑法学 | 613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
803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刑法学》(第九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刑法修正案(十一)。 |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 05刑事司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 05刑事司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03 经济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195 联系人:叶丽静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107 | 经济法学 | 01金融法学 02信息法学 03竞争法学 04劳动法学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6综合六(法理学、民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6经济法学综合 | 616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魏振瀛主编:《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
806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
030108 |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学 | 01环境法学 02自然资源法学 03国际环境法学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7综合七(法理学、行政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7环境法学综合 | 617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807 王文革主编:《环境资源法》(不含国际环境法内容)(第三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 06经济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 06经济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04国际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266 联系人:孙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109 | 国际法学 | 01国际公法学 02国际私法学 03国际经济法学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618综合八(法理学、民法学,分值各占50%) ④808国际法学综合(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各科分值均约33%) | 618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魏振瀛主编:《民法学》(第八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 |
808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六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 涉外律师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35102 |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 涉外律师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05人工智能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5255联系人:顾慧慧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5101 |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 07人工智能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
035102 | 法律 (法学) 专业学位 | 07人工智能法方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34 联系人:李珍珍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 63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1年版),本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 3 | ||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6 | 86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1年版),本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 6 |
007上海纪录片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92联系人:颜维君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50301 新闻学 | 1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714新闻传播学理论 ④874新闻传播业务 | 714 本书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戴元光著:《传播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郭建斌、吴飞主编:《中外传播学名著导读》,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050302 传播学 | 874 本书编写组:《新闻编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刘海贵著:《中国新闻采访写作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注:上述论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 ||
0552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专业学位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334 本书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戴元光、金冠军主编:《传播学通论》(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童兵著:《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
440 本书编写组:《新闻编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 刘海贵著:《中国新闻采访写作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注:上述论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
008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42联系人:季正玮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 专业学位 | / | 1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 396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
434 胡俊文、吴云雁、邵柏春编:《国际贸易》(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刘舒年、温晓芳编:《国际金融》(第五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 ||||
0301Z3 法经济学 | 01法经济学分析 02法金融学 03法与经济安全 | 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741法学基础(法理学、宪法) ④842法经济学 | 741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董和平主编:《宪法学》(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
842 史晋川主编:《法经济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
009政府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432联系人:邹芳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初试参考书目 |
0301Z2 | 国际政治 与国际法治 | 01大国关系与全球治理 02国际反恐与警务执法合作 03上海合作组织及中国周边外交研究 04国际政治经济学 05国家安全与法治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740国际关系史 (含当代外交学) ④841国际政治与国际法 | 740 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陈志敏、肖佳灵等著:《当代外交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
841 李少军著:《国际政治学概论》(第五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曾令良主编:《国际公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 |||||
035200 |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 /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工作行政等)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技巧等) | 331 顾东辉著:《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王思斌著:《社会工作概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郝大海著:《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
437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丛书主编):《个案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丛书主编):《小组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夏建中著:《社区工作》(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辅编写组编:《202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国社会出版社2021年版。 |
附录2
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特别介绍
一、法律硕士(涉外律师)
2021年初,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的通知》(教研司〔2021〕1号),选取全国15所高校承担这一新型培养项目,我校名列其中,并将于今年春季完成招生、秋季入学培养,招生名额为30人。该项目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该项目实施对积极探索与创新涉外法治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与培养体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涉外律师方向)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专项培养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与实践,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跨学科领域、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强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型法治人才,为国家建设一支法学功底扎实、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培养实行“学校+行业”的联合培养模式,学校与联合培养单位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双方共同承担培养对象的选拔与培养工作。学校依托上合基地,并且根据自身学科实力、办学特色和区位优势,建立法学与俄语、政治学、国际关系等学科联合,确定“法律+外语+‘一带一路’与上海合作组织”的特色化的涉外律师培养定位。
二、法律硕士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着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原有的法学本科教育背景,着重开设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城市治理法制保障需求联系密切、实用性强的课程,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并适当补充学生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知识。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原有的非法学本科教育背景,高度注重系统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强化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又适当突出其原有专业知识与法律的结合,并将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知识贯穿在培养过程中。
在培养方向上,我校大胆创新,根据法律硕士的就业去向以及相关职业对学生能力、知识结构的要求,依托学校在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分别设立了政府法务、刑事司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人工智能法八个培养方向。
在课程设置上,除教育部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外,我校还结合各方向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安排了更为细化的内容;并在选修课中,针对不同的培养方向,学院结合其未来就业行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有针对性地推荐相应的课程给同学选修。
在教学内容上除强调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和主修方向课程教育外,还特别注重实践教学,注重通过法律实务操作技能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安排了逻辑学、会计学基础、物证技术学、证据法学、法律英语、法律翻译等基础工具类课程,行政法案例分析、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等综合性案例研析课程以及法律方法与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含诉讼文书与合同)、法律文献检索与学位论文写作、法律谈判等多门实务课程。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我校正筹划实行“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已经聘请并将增聘一批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为学校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采取邀请兼职导师指导学生、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
三、国际商务硕士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嵌入企业实际运营,采用校内理论授课与校外实践教学结合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商务技能和国际商务创新开拓能力。聚焦当前国际经济关系及商务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整合我校经管类学科校内外优质办学力量,发挥我校法学学科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凸显“法商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强化商务实践育人应用能力培养,以适应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商务人才的新要求,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力的培养,多元化实践教学特点突出,与各类大中型专业外贸公司、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实践基地,定期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充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与实际紧密相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课程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并用英语授课,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四、社会工作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注重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兼备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能力,能在社会组织、政府机构、司法部门、社区中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教学中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配备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所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从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学科与专业建设,一直探索法律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建设途径与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学科发展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0年获列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司法社工方向)、2017年获列上海市第四批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专业。
五、新闻与传播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富有人文精神、系统掌握基础知识、专业素养较高、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人才。具体体现在培养研究生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严谨的学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树立自觉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建设的信念;培养研究生较系统掌握和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新闻传播工作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新闻传播实践工作。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培养研究生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相关专业资料、文献,与海外同行进行交流。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点师资力量较为雄厚,专任教师中9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40%具有行业工作背景,50%具有海外学习背景。另有业界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十余名,与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和我国台湾、港澳地区的十多所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本学科近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等多项高级别课题,出版学术专著多部,发表论文近百篇。2014年获评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获评上海市高校紧缺艺术人才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