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录片学院2023年新闻与传播专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发布者:王婉妮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2260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上海纪录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055200)硕士复试公告如下:


  1. 复试要求:

2023年上海纪录片学院新闻与传播专业(055200)硕士一志愿过国家线考生29名,计划招生15名。按照本次复试一志愿录取-复试比例1:1.5的要求,此次复试考生为23人,最低分数线为初试总分366分。

所有考生请于复试前打印并手写填写好《诚信复试承诺书》。原文件已经发送到各位考生的邮箱中,附录2为内容参考。


  1. 复试考生名单:

编号

姓名

初试准考证号

01

李*怡

118353210000038

02

李*鸿

118353210001587

03

林*宏

118353210001552

04

姜*希

118353210001264

05

胡*依

118353210000672

06

别*欣

118353210000842

07

陈*如

118353210001033

08

崔*茹

118353210001052

09

蔡*

118353210001585

10

章*洛

118353210001683

11

陈*洋

118353210000097

12

陈*婧

118353210000676

13

张*晶

118353210001032

14

安*楠

118353210001149

15

张*慧

118353210001262

16

李*萱

118353210001520

17

候*凤

118353210000160

18

许*

118353210001421

19

万*艺

118353210000680

20

张*平

118353210000967

21

胡*艺

118353210000073

22

孙*天

118353210001123

23

郑*

118353210001331


  1. 复试时间安排:

上海纪录片学院拟于2023年3月26日(周日)进行复试。3月23日-26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3月23日(周四)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复试当日核查原件),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3月26日进行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地点

3月23-3月26日

资格审查
(内容详见附录1)

线上+线下核查

3月26日

面试

上海政法学院内部-
上合组织司法培训基地
候考室-101


  1. 复试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南1门

!!复试考生进校凭初试准考证或学院所发面试短信!!

公交线路

起点:地铁9号线佘山站(地铁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

  1. 公交 松江94路嘉松南路林荫新路上车,野马浜站下车(公交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

  2. 打车费用 约26元(起点佘山站,终点上海政法学院南1门,请选择正规出租车及正规网约车进行乘坐)



上海纪录片学院研招联系方式:

邮箱:sds_post@163.com

官网:https://www.shupl.edu.cn/jlpxy/




上海纪录片学院

2023年3月21日



附录1: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生)

  4. 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 免冠照片一张(2寸)

  7.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8. 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分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4.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附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