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纪录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新闻传播学(0503)复试公告

发布者:王婉妮发布时间:2023-04-07浏览次数:10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工作有关规定和精神,以及《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上海纪录片学院新闻传播学(0503)硕士复试公告如下:

  1. 复试要求

2023年上海纪录片学院新闻传播学(0503)硕士计划招生10名。按照本次复试一志愿录取-复试比例1:1.8的要求,此次复试考生为18人。考生名单请详见附录1

所有考生请于复试前打印并手写填写好《诚信复试承诺书》。原文件请见附件01

  1. 复试时间安排

(一)复试时间:

上海纪录片学院拟于2023411日(周二)进行复试,时间9:00-12:3013:30-18:00。所有考生请提前到达候考室,进行资格材料审查和签到。

(二)资料审查时间:

1. 47-11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审查资料内容列表请见附录2

2. 48日(周六)18:00前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sds_post@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严格按照“[姓名]+[初试考号后4]+[初试分数]+学硕审核资料”进行命名。其中,[]号内容需填写自己的信息,中间用加号隔开)。

3. 411日复试当日核查原件。考生应当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规处理。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以外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人文修养、心理健康情况等。

2. 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和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等。

3.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1. 复试地点

1. 复试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南1门。

2. 考场安排:候考室A7-101,复试考场A5-103。所有考生请先在候考室签到

3. 注意事项:复试考生进校凭初试准考证上海政法学院所发面试短信

4. 地图:

5. 公交线路:

起点:地铁9号线佘山站(地铁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公交:松江94路嘉松南路林荫新路上车,野马浜站下车(公交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打车:约26元(起点佘山站,终点上海政法学院南1门,请选择正规出租车及正规网约车进行乘坐)。

五、录取

1.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新闻传播学(0503)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占60%)与复试成绩(占40%)构成,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将分别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以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3.总成绩排名及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在“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



上海纪录片学院研招联系方式:

邮箱:sds_post@163.com

官网:https://www.shupl.edu.cn/jlpxy/


上海纪录片学院

202347




附录1

上海纪录片学院新闻传播学硕士(0503)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编号

姓名

考生编号

23101

*

118353210000728

23102

*

118353210000899

23103

*

118353210000626

23104

*

118353210000864

23105

*

103193360118811

23106

*

102713210001871

23107

*

102763214300008

23108

*

102713210003184

23109

*

102803230013661

23110

T

102763214300080

23111

*

102803230014108

23112

*

102723202314197

23113

*

102803230014517

23114

*

102713210005434

23115

M

102763214300025

23116

*

100433120234359

23117

H

102803230001162

23118

N

102483122311020



附录2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 考生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可下载)

  2. 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生)

  4. 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5.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 免冠照片一张(2寸)

  7. 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提供招生目录中所注明的材料。

  8. 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和单科分均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各降5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3.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

  4.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附件01  复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