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法宣处与干培处调研我校法治宣传教育学院

发布者:王婉妮发布时间:2026-04-30浏览次数:10


2026429日下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新闻中心)处长张海鹃、干培处处长张平率队调研法治宣传教育学院,落实今年114日郑少华校长带队拜访市高院时达成的合作意向,围绕深化院校合作、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


市高院一行参观了学院实验中心,实地考察了纪录片创作、影视制作及新媒体传播等领域的教学科研设施与实践成果,对法宣学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影像创作与传播方面的深厚积淀给予高度评价。

学院院长郭炜华教授介绍了学校成立全国首家法治宣传教育学院、党规党纪宣传教育研究中心,中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合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研究中心的情况,以及学院“脚底有泥,手上有活,心里有谱,眼中有光”的育人理念和“政治可靠,作风优良,能写会拍,脚踏实地”的人才特点。广电编导教研室主任陈婷详细汇报了学院与政法系统各单位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的具体案例和已有成效。副院长孙健汇报了学院学科建设情况,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与行政执法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合作情况。党总支副书记朱慧博汇报了上海政法学院、新民晚报社、中共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新闻中心(上海教育电视台)联合主办上海市大学生法治宣传教育短视频大赛的情况。

法宣学院新闻、网络与新媒体、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筹)教研室,市高院法宣处(新闻中心)网络宣传科、新闻科、影视科,干培处法治合作交流办公室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并就具体项目、夏季实训、微专业和实务课程合作展开深入研讨。市高院法宣处副处长薛诚、蒋梦娴,干培处副处长吴云等就具体合作路径展开了热烈而富有成效的交流研讨。


市高院法宣处处长张海鹃分享了上海法院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指出双方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式与内容的创新突破。市高院干培处处长张平介绍了上海法院系统在干部培训、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需求与合作空间,提议着手在夏季实训的法宣助理选拔、法治宣传教育实务课程建设方面推进合作。


本次交流活动气氛热烈、成果丰硕。双方一致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落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政法学院的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市高院在法学和司法实务资源上的优势,依托法宣学院在新闻传播学、戏剧影视学等方面的学科交叉综合优势,精心选拔优秀学生参与法宣助理和相关项目,并在法治传播实务课程及教材开发、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法治宣传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探索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打造法治宣传教育产学研用协同育人示范案例,共同为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服务上海法治城市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源|上海纪录片学院(法治宣传教育学院)

文|余梦雅  

图|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