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专业教学培养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来源:警务学院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1730

一、培养目标 

    该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从事监狱、社区矫正、戒毒等实务部门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有宽广的知识面和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3.熟悉我国主要法律和监狱、社区矫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及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教育改造违法犯罪分子的业务能力以及对相关工作的管理能力。

    4.具有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外语达到国家考试四级水平;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 

    5.具有强健的体魄和良好的警务素质,掌握适应监狱、社区矫正工作等需要的特殊技能。 

三、主要课程 

    法学概论(宪法学、法理学、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罪犯教育学、中国监狱史、罪犯改造心理学、狱内侦查学、刑事技术(实验)、监狱应用写作、警体等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军训、社会调查、专业见习和毕业实习(见习、实习不少于20周)、毕业论文等

五、修业年限与毕业学分 

    修业年限: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可延长至六年。 本专业准予毕业总学分为164学分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