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警务学院学科评审委员会审议,依据申报人职称、职级、任职时间、科研成果、研究专业等相关情况,会议经投票表决,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校内硕士生导师,具体名单如下:
1、社会工作硕士生导师:
任蒲香
公示期满后,校内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复审,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公示期: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
联系人:蔡靖老师 邮箱:603227826@qq.com
警务学院
2026年7月1日
依据《上海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中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条件的规定,经个人自愿申报和警务学院学科评审委员会审议,依据申报人职称、职级、任职时间、科研成果、研究专业等相关情况,会议经投票表决,决定聘任以下人员为校内硕士生导师,具体名单如下:
1、社会工作硕士生导师:
任蒲香
公示期满后,校内导师名单报送研究生处复审,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
公示期: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
联系人:蔡靖老师 邮箱:603227826@qq.com
警务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