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属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日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附件1),做好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重点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一般为市属公*高校20179月1日至20188月31日期间新入职的专任教师(指承担列入高校教务处教学计划课程的教师)。以下对象除外:

1.进校前已有1年以上高校专任教师从教经历的人员;

2.因怀孕、哺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影响正常参加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安排

2018年新教师岗前培训实行全脱产培训,由华东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承担集中培训任务。培训拟安排在9月下旬至12月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排定。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查阅《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于7月3日下班前将《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确认表》(附件2)纸质版并附每名参训教师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册复印件(个人信息页和聘用情况页即可)交至人事处(求实楼302 任真,电子版发至hr5096@163.com。

联系电话:39225988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8年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参训人员确认表》

                                           2018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