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上海政法学院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千余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因工作需要,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类别

此岗位用工形式为一级聘用。

二、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任职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要求

招聘

人数

岗位
名称

学历

年龄

职称

其他

教辅岗位

研究生教学秘书

本科及以上学历

30周岁以下

/

法律专业;有工作经验的优先;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全身心投入工作。

1

四、岗位职责

(一)协助学院领导处理研究生日常教学事务,参与研究生教学科研事务的实施。

(二)负责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等相关部门下发教学科研文件的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事务通知的传达及相关教学报表上报工作;并按学院要求完成承办、督办等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教学科研重要事件的记录,建立健全重要事件记录制度和教学科研简报工作。

(四)配合学校职能部门进行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五)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制定和实施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的发展规划、教学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学改革方案、教学管理办法等;根据学校要求撰写教学工作总结。

(六)负责准备并发放课程表、校历、教学计划表、教学用书等;统计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教学任务,网上排课。负责核对、汇总、报送本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等。

(七)协助组织毕业论文和考试的安排和落实,做好学生补考、重修工作。具体落实各项教学活动,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协助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偶发事件,协助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八)做好教学科研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教师业务档案,收集各种教学信息,管理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工作总结、教学进度表、教师任课表、教学质量调查表、科研项目等教学文件。

(九)负责学院网站中研究生教学科研类信息的管理和维护。

(十)协助学院领导完成其他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

五、应聘程序

有意者请将本人应聘材料发送到634439841@qq.com,截止时间为202063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1-39227369

电子邮箱:634439841@qq.com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学院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