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到 流 程
部门 | 地点 | 经办人 | 办理事项 | 所需递交材料 |
人事处 | 求实楼303室 | 李 卿 | 报到手续 | (1)应届生携带三方协议、在职人员携带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2份;(3)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复印件(如有);(4)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5)外省户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户口: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
人事处 | 求实楼305室 | 朱雪琴、董翠竹 | 社保登记、劳资事项 | 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
组织部 | 求实楼517室 | 文中豪 | 转移党组织关系 | 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
工会 | 教工活动中心 302室 | 郭佳眉 | 参加工会 | 身份证复印件1张 |
计财处 | 求实楼207室3号窗 | 王 凯 | 办理工资发放卡登记 | 提交《计财处职工信息登记表》 |
信息办 | 庸夫楼111室 | 王 宇 | 办理工作证(饭卡) | 告知身份证号、提供电子照片一张 |
工作部门 |
| 部门(学院)领导或秘书老师 | 到本人所在部门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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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报到后,需及时关注自己档案寄送情况,保证自己档案及时寄送到学校人事档案室,有问题及时联系档案室韩惠芝老师,地址为: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316室(021-39225171)。
(2)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6个月,无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12个月,从入校时间起算),需自行及时履行定岗考核手续(具体请关注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网站,办事指南—上海政法学院新进人员转正定级指南),按照指南中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