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新进人员办理入职报到手续指南

     

部门

地点

经办人

办理事项

所需递交材料

人事处

求实楼303室(西)

李 卿

报到手续

1)应届生携带三方协议、在职人员携带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2份;(3)学历学位复印件(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复印件(如有);(41寸照片1张、2寸照片1张,电子照片1张;(5)外省户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上海户口:带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人事处

求实楼303室(东)

朱雪琴、董翠竹

社保登记、劳资事项

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组织部

求实楼517

文中豪

转移党组织关系

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工会

教工活动中心

302

郭佳眉

参加工会

身份证复印件1

计财处

求实楼2073号窗

 

办理工资发放卡登记

提交《计财处职工信息登记表》

信息办

庸夫楼111

 

办理工作证(饭卡)

告知身份证号、提供电子照片一张

工作部门

 

部门(学院)领导或秘书老师

到本人所在部门报到

 

 

注意事项:

1)新进人员报到后,需及时关注自己档案寄送情况,保证自己档案及时寄送到学校人事档案室,有问题及时联系档案室韩惠芝老师,地址为: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316室(021-39225171)。

2)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6个月,无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12个月,从入校时间起算),需自行及时履行定岗考核手续(具体请关注上海政法学院人事处网站,办事指南—上海政法学院新进人员转正定级指南),按照指南中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