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2017年第三次处务会(工作例会)纪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7浏览次数:44

3月16日(周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凌斌同志主持召开2017年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第三次处务会议(工作例会),彭辉、张敏、张芳、盛亚红、夏星、吴建军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传达学校党建大会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讨论和安排近期工作。

一、传达学校党建大会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凌斌同志传达了学校党建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介绍了吴强书记作的纪检工作报告和杨俊一书记作的党建工作报告,以及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代表的发言情况。全处同志围绕学校此次会议精神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要全面认真地贯彻会议精神,从严从快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做好廉政教育,做到一岗双责,落实责任主体,做好重点领域防控,资产处要配合学校2017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年建设,重点做好服务工作,以坚持师生满意为目标,提升服务质量。

二、会议讨论了资产处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今后在处务会上定期开展廉政教育工作。

2.会议决定起草本部门廉政承诺书,在下次会议上签订。

3.会议决定制作装订本部门制度手册,由张芳负责。

4.会议要求近期做好各类资料的归档工作,尤其是招标采购方面的资料,迎接学校纪委对我处的专项检查。

 

三、会议讨论和安排了近期工作。

1.关于2017年招标采购工作,会议要求把编号采购方式再研究一下,同时尽快开展采购培训工作,让各部门项目人员了解采购周期、采购流程和采购方式等内容,并明确单一来源采购的涵义。会议决定了采购系统培训工作的分工,其中采购方式和采购周期等内容由夏星负责,采购流程等内容由张敏负责。会议讨论确定以下四类项目属于特殊招标,可适用特别程序:(1)后保耗材;(2)公费出国;(3)留学生国内考察;(4)疗休养和体检。

2.关于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1)尽快完成我校房屋资产出租出借核查工作,由彭辉、吴建军负责;(2)完成司法学校资产划转、签收工作,由彭辉、吴建军负责;(3)做好年报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