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2018年第十二次处务会(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29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上午,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求实楼314会议室召开处务会议(工作例会)。资产处处长凌斌主持会议,彭辉、张敏、夏星、吴建军、盛亚红、张芳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通报本周后勤基建资产信息工作例会精神。凌斌作了汇报。会议强调,资产处作为学校采购招标和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各项工作必须合法合规,规避风险;既要严格把关,又要廉洁高效,经得起检验;要充分考虑用户部门的需求,所有工作都要有据可查。
   二、通报上合组织培训基地接受市教委审计的情况。夏星进行了汇报。目前审计工作还在进行,资产处已经按要求提交了相应的固定资产清单、招投标材料,并参与了现场抽检。会议要求:今后部门人员的各项工作必须更加到位,严格履行各项工作要求;部门在年终对个人开展考核时,将如实参考全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切实做到奖勤罚懒,赏罚分明。
   三、研究资产管理工作。会议决定:1.同意将王蔚教授的电脑申领按照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人员进行,其个人名下资产按照要求办理转移手续。2.同意学校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参照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可以担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开展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四、讨论《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彭辉进行了汇报。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同意下次处务会议继续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