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2018年第十六次处务会(工作例会)会议纪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26浏览次数:28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下午,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求实楼314会议室召开处务会议(工作例会)。资产处处长凌斌主持会议,彭辉、张敏、夏星、吴建军、盛亚红、张芳参加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
   一、继续研究讨论规章制度草案修订工作。凌斌就学校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的《上海政法学院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上海政法学院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实施办法》、《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及范围》、《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计价管理实施细则》、《上海政法学院固定资产校内报损报失报废实施细则》和《上海政法学院常用固定资产出入库程序》等文件的重要内容作了传达和说明。
    会议强调,待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上述制度草案后,资产处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保证学校的采购招标工作和资产管理工作合规合法,切实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服务。
   二、研究安排下一步工作。11月份,市委即将对我校进行新一轮巡视,审计部门也即将开展对资产处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会议要求,资产处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上述工作,进一步认真规范各项业务工作;各采购员要严格审查招标需求,及时完善采购招标归档资料;资产处仓库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核查各项固定资产,切实做到账卡物一致;资产处办公室要完善各项办公用品的领用和发放记录,保障各项采购招标和相关会议档案资料完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