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学生公寓1号和5号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澄清公告

发布者:潘彤璐发布时间:2025-05-27浏览次数:10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规定,现对学生公寓1号和5号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5519日)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条款修改

1. 招标文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2. 材质要求: 主面料为棉麻材质,需符合国家纺织品安全标准(GB 18401-2010)。”修改为:“二、技术及质量要求2. 材质要求: 主面料为人字纹双面棉麻,颜色为大象灰色,且要求棉含量为10%~20%,化纤含量为80%~90%,需符合国家纺织品安全标准(GB 18401-2010)。”。  

2. 删除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3)窗帘颜色、款式需符合学校要求(投标方根据学生公寓的装修风格推荐窗帘色系或提供样品。)”。

二、条款增加

1. 各投标方需生产一套样品(样品展示不产生费用)至现场指定房间安装展示,样品的质量将作为评标评分项。窗帘样品要求如下:颜色为“大象灰色”,尺寸295cm*265cm,投标方提供导轨等安装配件。现场安装展示时间为20256310:00,超出此时间未至现场安装展示样品的,视为不参与本次投标。

2. 开标结果进行公示之后,各投标单位负责拆除现场展示的样品 。

三、其他说明

1.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63日。未提交或者已递交投标资料的,均可于202563日现场展示样品时重新提交。

四、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

联 系人: 高老师

电话:3922513839225013


上海政法学院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