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规定,现对学生公寓1号和5号楼窗帘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日期:2025年5月19日)的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一、条款修改
1. 招标文件“二、技术及质量要求2. 材质要求: 主面料为棉麻材质,需符合国家纺织品安全标准(GB 18401-2010)。”修改为:“二、技术及质量要求2. 材质要求: 主面料为人字纹双面棉麻,颜色为大象灰色,且要求棉含量为10%~20%,化纤含量为80%~90%,需符合国家纺织品安全标准(GB 18401-2010)。”。
2. 删除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3)窗帘颜色、款式需符合学校要求(投标方根据学生公寓的装修风格推荐窗帘色系或提供样品。)”。
二、条款增加
1. 各投标方需生产一套样品(样品展示不产生费用)至现场指定房间安装展示,样品的质量将作为评标评分项。窗帘样品要求如下:颜色为“大象灰色”,尺寸295cm*265cm,投标方提供导轨等安装配件。现场安装展示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0:00,超出此时间未至现场安装展示样品的,视为不参与本次投标。
2. 开标结果进行公示之后,各投标单位负责拆除现场展示的样品 。
三、其他说明
1. 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日。未提交或者已递交投标资料的,均可于2025年6月3日现场展示样品时重新提交。
四、联系方式
采 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 系人: 高老师
电话:39225138、39225013
上海政法学院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