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打印复印服务中心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发布者:潘彤璐发布时间:2026-01-16浏览次数:426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上海政法学院对上海政法学院打印复印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合格的竞租人前来参加竞租。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打印复印服务中心公开招租项目

2.招租内容: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更好地为师生员工的学习、生活提供便捷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学生餐厅35幢打印复印服务中心进行公开竞价招租。

(具体内容详见招租文件承租要求)

3.租赁地点:上海政法学院青浦校区学生餐厅35102室;

4.租赁费基准价:

不低于141620.00/年;

低于基准价的报价不予接受。

5. 租赁期限本招租项目意向确定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及审批,上级审批通过后最终签订承租合同,合同期限3年。

二、合格的竞租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竞租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竞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竞租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竞租人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满足校园需求的专业设备(高速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等)及维护能力;耗材(纸张、墨粉等)符合环保与质量标准,供应链稳定;

7.竞租人需对下述事宜做出承诺:

(1)竞租人拟派经营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无违法记录;

(2)本项目承租后,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分包。

8.竞租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202622日下午1300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招租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

联系方式:潘老师 电话:3922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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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