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对上海政法学院燃气炉及太阳能设备系统维护保养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燃气炉及太阳能设备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预算金额:7.5万元
3.项目期限:2026年4月1日—2027年3月31日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
1.报价函(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服务项目报价单;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业绩资料、资质材料;
6.维护保养技术方案;
7.零配件价格报价表;
8.以上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U盘);
*注: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10时00分
2.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成德楼210室
3.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进行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评标办法:
1.本采购项目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并综合考虑价格和服务等方面,择优评选出本项目的中标人。
2.上述第三条(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中,任意一项内容有缺失或不符合规定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六、公告发布媒体:
上海政法学院官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政法学院
地 址: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 话:39225138,39225013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提出质疑。
上海政法学院燃气炉及太阳能设备系统维护保养项目招标技术需求(2026).docx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