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后勤保障处的委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就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分体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6025
2.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分体空调采购项目
3.预算经费:35.76万元
4.项目时间:接学校通知后进场施工,工期为30日历天。
5.报价方式:本次投标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材料、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同时自行考虑现场装卸措施)、安装、调试、检验、检测、现场保管、操作培训、水电使用、税金、规费、维保服务及质保期间内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须经现场踏勘后确认招标方对于空调设备、管线布置等具体安装要求,如因场地安装条件等原因需要调整配件材料数量的,项目总价只减不增,超预算报价无效。
6.项目内容: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及《税务登记证》;
2.投标单位须为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合格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三、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3.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2)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人资质及荣誉相关证书;类似项目案例等。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材料:1正本1副本1电子档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9日上午10时00分(快递无法接收)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217室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39225170
五、现场踏勘
时间:2026年4月3日上午10:00
地点:上海政法学院青浦校区成德楼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39225078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政法学院提出质疑。
20260331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分体空调项目招标需求.doc
上海政法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