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按照学校采购相关规定,就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楼办公物品搬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政法学院新建学生公寓楼办公物品搬运服务项目
2.预算经费:26500元
3.项目时间:2026年7月9日前按照学校明确的进度分批完成搬迁和安装,且投标单位须确保一次性通过合格验收。
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工期变化的,校方会提前5-7天告知。
4.项目背景:因 2026年8月新建学生公寓楼将投入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办公物品搬运服务项目。本次涉及搬迁办公物品包括办公桌子、椅子、沙发、橱柜、资料、书籍、电脑、复印机等。投标单位须承担搬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损耗,涵盖板材、螺丝、拉手、合页铰链、导轨等各类配件,并确保维修完成后家具可正常投入使用。
5.项目内容:详见需求附件
二、投标单位资质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营业执照、近三月内任一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证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单位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单位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害关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等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及其它必要资料或文件;
(四)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及措施;
3. 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措施;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6时00分;
递交地点:上海市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成德楼A206室,联系电话:39225590。
相关要求:报价文件需进行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提出质疑。
0318-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公寓办公物品搬迁项目招标需求.docx
上海政法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