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丽中国,最美家乡”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3 10:53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美丽中国,最美家乡。家乡美,美在如画山水;家乡美,美在风土人情;家乡美,美在思乡情浓。好山好水,家乡最美。新的学期,新的期待,让我们带着心底的家乡美,满怀信心,全新起航。为使我院学生通过呈现各自家乡的风土人情,来展示自身才艺,从而增强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校团委决定在全院团组织中开展以“美丽中国,最美家乡”的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7日---3月31日


二、参加人员


上海政法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团支部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活动形式、地点、规模不限,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自主决定。


四、活动要求


(一)立足实际,紧扣主题

“美丽中国,最美家乡”,本次团日活动应以“家乡美”为重点内容,各班应紧扣主题,展开活动。同时,要立足于各位同学的实际,真实展现不同的“家乡美”,从而描绘出一幅“美丽中国”的画卷。

 

 (二)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各班团日活动应围绕“家乡美”,开展丰富多彩的展示活动。可借助照片、电影、幻灯片等,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各自的“家乡美”。


(三)突出个人风采展示


各班的团日活动,应突出同每位学个人的风采展示,通过家乡的乐器演奏、民歌演唱、方言表演、风俗讲述等内容,展示不同的“家乡美”。


(四)鼓励创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应积极拓宽的思路、形式及精神,精心策划活动,发扬特色。充分调动各班学生的积极性。


(五)注意安全


参与者要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在安全的情况下开展公益活动。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3月4日之前召开各支部书记会议,落实相关活动内容。学院团委鼓励有创新形式的主题团日活动,具体策划请于3月7日之前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7(组织部办公处)


(二)请各二级学院上报两个优秀项目以供院团委组织部观摩考察,观摩考核的结果直接纳入到院团委组织部对于各二级学院组织建设工作的考核。


(三)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在3月31日之前将本学院团总支主题团日活动以及各团支部的总结、照片等资料汇总后上传至院团委组织部公共邮箱:twzuzhibu2012@yeah.net.


 详情见附表1、2、3


                             联系人:邱张东 18817329409 

林婷 18817374206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