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团费收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2 15:33

各团总支: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和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将于2013年3月19日开始面向我校全体共青团团员收取2012—2013学年春季学期团费。请各团总支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此次团费收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及其要求通知如下:一、收缴对象:

我院2012级、2011级、2010级全体在校团员

二、收缴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3月27日中午12点之前(各团总支请于3月26日中午十二点前交至团委组织部负责人处)

三、收缴方式:

请联系负责本学院的团委组织部负责人

四、收缴金额:0.6元/人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认真核实本单位团员资料,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团员人数、团费总金额);

2、对没有交纳团费的团员要查明原因,对无故拒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团员证中不予注册。

3、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团费、团费收交情况统计表和未交团费团员名单统一上交。

4、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不须缴纳团费。

5、团费收缴负责人:法律学院、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负责人:鲍政   联系方式:18817929301刑事司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马克思学院和文学院负责人:戴群   联系方式:13524690513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高职学院负责人:刘雨亭   联系方式:18018569162

 

 联系人:林婷       18817374206          罗燕       18817373894          牛振华     15255807272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3-3-22

 

 

附件:

1、团员情况统计表

2、未缴纳团费的团员名单和情况说明附件Microsoft Word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