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6 09:16

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2年11月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给予了《上海轨交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的研究》等397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根据《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根据项目进度总体安排,现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服务与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开展质量,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开展不力的项目,将做出停止开展的决定并停止项目资助;对于项目进展状况良好的,将在结项时作为评选优秀项目的依据。


二、检查范围


201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三、检查内容


1、项目综合进展情况


项目组成员是否分工合理,切实深入有效地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是否有能力克服和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困难,并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


2、项目进展的单项指标


项目是否按照立项书进行,是否有重大的偏差,比如立项时的实证研究却在实际进行中变成了理论研究。如果发生了重大的偏差,需要重新评定其项目的价值和意义。项目组成员是否很好地把握了研究现状;是否很好地梳理和消化文献;对调查研究实施的程度;项目是否在实施过程中,运用了合理的研究方法等方面。


3、项目进展的协作性


项目进展过程中,负责人是否能够有效和及时地与指导老师沟通;项目负责人是否能够合理地组织和协调成员的分工与合作。


四、检查方式


材料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项目负责人阶段成果汇报和PPT展示(4分钟),专家评委现场提问(两分钟),


五、时间安排


1、3月26日—4月2日,项目中期检查表的填写与提交


2、4月6日,中期检查项目答辩评审会


六、须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需提交填写完整并有指导教师签订指导意见的《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一)一式四份正反面打印于4月2日15:00前以组为单位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ducktown1011@hotmail.com(联系人:金勍13611780928),预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项目自动终止。


2、答辩时间拟定在4月6日上午9:00和下午16:00,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1,202、303室(具体分组答辩地点于当日见大学生活动中心公告栏),各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5分钟到场并将PPT展示材料交至活动准备小组。


 

教务处、校团委


2013-3-25


附件一: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Microsoft Word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