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第十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预备人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09 16:11

各团总支、研究生部、司法学校:

近日接司法局团工委《关于推荐市司法局系统第十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预备人选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实际,现开展上海政法学院推荐工作。

一、项目名额

上海市司法局系统第十六届“上海十大杰出青年”预备人选1名

    二、参选标准

1、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上海户籍或在沪工作满1年以上的青年;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积极投身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事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楷模;

    4、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公益事业、积极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城市价值追求,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典范。

三、评选原则和方法

1、各团总支推荐工作应按照群众民主评选、单位组织推荐申报的程序进行推荐,召开民主评选会,做好评选推荐;

2、各团总支推荐2名人选,本部门候选人推荐不得超过1名;

3、团委就各团总支推荐候选人组织评选上报;

4、请务必于2013年4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表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联系人:孙留华,39225051)。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