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政法学院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0 08:42



各团总支: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根据上海市教育提出的《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围绕五四青年节这一契机,校团委决定在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举办的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现正式启动。艺术节活动有关事项和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体现“三观”“三热爱”,展现当代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校学生文化艺术教育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我的中国梦”。

二、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将成立首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机构设置如下:

组委会主任:谢根华

组委会副主任:陆嵬

组委会成员:蒋存耀 孙留华 田佳

特聘指导教师:曾嵘 郭丽娟 顾圣婴(外聘)陈芸昀(外聘)

组委会下设活动推进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7),田佳任主任,毛逸华(学生)、林成敏(学生)任副主任,秘书员魏丹丹、宓婉婷、周楚彤、刘君婷、邓欣蕊、朱莹莹、郑如芸、许晓姁,其它成员由各团总支相关部门学生组成。

各团总支、协会也应成立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工作小组,与团委工作小组密切联系,统筹安排好本学院活动落实工作,及时制订活动推行实施方案,结合本届校园文化节活动的宗旨和主题,精心组织,规范运作,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使本届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三、活动要求

根据各单位上交的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请表,现对审批通过的活动项目提出相关要求,希望各单位艺术节活动小组落实要求,精心组织,规范运作使本届艺术节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一)组织宣传

1、活动主办方为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承办方为各团总支。

2、各团总支应该加大对活动的关注支持和指导力度,调动一切有利条件使所承办项目精品化、规范化。

3、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比赛评审类制定规范评审细则并严格执行。

4、所有相关活动包括初期宣传、初评、征集作品阶段保留照片和文字资料。

5、活动初期宣传海报、宣传单页用校园文化艺术节统一宣传制品。

6、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有实力人才加入到活动中来。

7、充分利用团委网站这一平台,活动前后及时上传预告和新闻到团委网站,活动结束做好总结工作并以项目名称为标题上交电子文档,文档内容包括:活动材料、活动图片、活动总结到xiaoyuanwenhua2010@126.com

(二)活动开展

1、完善、细化活动策划方案,严格落实策划方案上的时间节点,评比展出、展览类规范展出方式,展出内容。比赛中才艺展示部分以内涵风采展示为主,艺术唱跳展示为辅。

2、活动质量高标准,严要求。搜集大量相关活动信息作前期参考,活动包装精致,向高水准靠拢。

3、全校层面活动,要求提高影响力、活动范围和活动质量。

4、团委校园文化工作部和艺术团将在各项活动开展期间携手对重点项目加以关注,艺术节工作组指导教师将对重点项目加以指导和检查。

(三)经费运用

1、审批下发的资金必须用在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当中。

2、各单位做好预算,合理安排。

3、活动结束后,按下发经费金额将发票交至校园文化艺术节工作小组。

四、整体活动安排

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各类型活动,包括:展览、评比、大赛、讲座、演出等共计21项,团委承办活动4项,各二级学院、社团申报活动18项,评定给予经费支持项目15 项。(附: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

首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安排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首届校园文化节工作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