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11 13:52
4月10日,校第二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组织我校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进行行政能力测试。校团委书记陆嵬及校团委相关负责老师莅临现场指导。
根据《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精神,我校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必须经过行政能力测试。为准备此次测试,校第二次学代会筹委会事先严格选定试题范围,并请第三方专业教师出题并阅卷,保证测试过程的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撰稿:滕卫鹏)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上海政法学院学生会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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