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政法学院团校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5 21:35

各团总支、司法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在团结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中的作用,以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已任,立足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团学组织建设,提高我校学生骨干队伍素质,培养学生干部全局意识、团队精神,提高学习、创新、执行、服务能力,推进我校学风、校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我校共青团2013年度工作重点。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成立上海政法学院团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的要求,主动适应我校转型发展的新形势,紧紧围绕团干部培训和团员人力资源开发;与时俱进,以实践求改革,以创新求发展,不断提高培训水平;更好地履行培养团干部和青年人才的使命。

二、团校性质

以全心全意为共青团员服务为出发点,接受上海政法学院党委的领导和上海政法学院团委的指导。是适应学校实际需要,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对我校团学干部和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团的基础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在实践中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课堂,是为基层团学组织培养骨干力量的重要渠道。

三、团校宗旨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关注于我校团员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于基层团学组织建设的实际需要,培养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具有较高理论修养和工作能力的青年团员和优秀团学干部,增强各级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我校共青团工作提供阵地依托和理论基础。

四、机构设置

名誉校长:霍  光

校    长:陆  嵬

副 校 长:孙留华

秘 书 处:冯  恺

五、培训对象

学校各级团学干部和优秀团员青年。

六、培训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2、学习党章、团章、团校章程。

3、学习基本团务知识,进行团的工作技能培训,广泛开展学员交流、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

4、结合团校学员成长成才的需要进行指导,如培养学员积极主动的精神、勇于挑战的精神、团队精神、创新思维、组织管理能力、和谐的人际关系、时间观和效率观等。

七、学员考核及结业

(1)每期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上海政法学院团校结业证书。

(2)在团校学习期间成绩突出者授予优秀学员称号。

八、要求及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成立团校是校团委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增强共青团员意识教育的常效机制。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参加院级团校,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考核,促进成效。团校学员的考核成绩将作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认证范围和推优入党、学生干部提拔、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3、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参加团校的团学干部要把握好学习提高的机会,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积极参与团校的各项活动,从中汲取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培养对实际问题的理性思考能力,认真完成各项活动。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