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成功举办“网络诈骗案”模拟法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2 21:53

12月2日晚18点30分我院在信教313顺利举办了“网络诈骗案”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的评委分别是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助理徐海琨老师、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教研室主任江维龙副教授、陈丽天副教授、团总支书记谢玮洁老师,以及崇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朱浩杰法官、刑事审判庭岳鹏法官、薛依斯法官。

本次模拟法庭以真实案件为雏形,开庭审理了一起有关网络诈骗的刑事案件。由来自实践部的陈张奕、张雪宁,学习部的任文利、王子予、朱爱等同学分任审判员、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本案主要讲述了被告人陈尚甲通过网络结识耿某并以代练QQ炫舞游戏为名骗取耿某83万余元,被告人陈尚乙、谢松某协助陈尚甲藏匿赃款的案例事实。

经过开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最后判处被告人陈尚甲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陈尚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谢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在休庭期间,观众踊跃提问,来自崇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岳鹏法官、薛依斯法官也耐心地为观众答疑。岳鹏法官在回答观众对律师素质的提问时说到,律师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应是维护被告人的利益。当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的时候,律师应当考虑应是顺从被告人意愿还是作无罪辩护。同时,岳鹏法官还提到,法律并不是没有感情的,只是在判决时感情的因素应降到最低。薛依斯法官在答疑是说到,当判决相似案件时,法官会参照以往判决结果以及舆论反响进行判决。

最后,江维龙副教授、陈丽天副教授和岳鹏法官依次对本次模拟法庭做了精彩的点评。三位评委对本次模拟法庭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同学们准备充分,在法庭上表现良好,表现出了刑事司法学院应有的派头。江维龙教授还表示下次有机会,他愿意亲身进行指导,继续提高模拟法庭的质量。陈丽天副教授建议同学们除了参与模拟法庭外,有机会还应去法院观摩实际开庭。而岳鹏法官作为审理该真实案件的法官,对案件进行了更加深刻的剖析,并且对庭审过程中的细节进行了指导。

本次模拟法庭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活动,将理论同实践相结合,依托法学专业,通过对真实案件的模拟再现让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和细节,深化了同学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培养了同学的务实操作能力,为以后同学们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模拟法庭的开办,还为在校大学生在实践中检验和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了平台,弘扬了法治精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李杰楠 撰稿)


                               刑事司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