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团干部导师聘任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1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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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团干部导师聘任仪式在校部楼101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出席,受聘导师和团干部参加了本次聘任仪式。

校团委书记陆嵬首先介绍了团干部导师制工作的开展情况。他讲到,共青团干部导师制是校团委长期搭建的一个团干部成长平台,是完善团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个平台使团干部导师的智慧和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共青团优秀的工作方式方法得到进一步的传承,使我校的各类资源得到充分的共享。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宣读了受聘团干部导师名单并颁发聘书。团干部为自己的导师佩戴团徽。随后,团干部代表王晓峰发言。他结合自身团干部经历,希望自己能够通过导师制这样一个平台,虚心向导师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更有效的开展团工作。团干部导师代表王静、周毅从导师的角度谈了自己对团干部导师制的看法。他们表示,做团干部导师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他们会通过这样一个平台,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为团干部的成长成才和学校共青团工作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霍光讲话。他首先对校团委团干部导师制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团干部既是青年的陪伴者又是青年的引领人,对团干部配备导师、帮助他们全面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他希望,团干部要积极主动向导师学习,导师也要切实帮助团干部成长。紧紧依靠导师的智慧,打造一支服务党政更有为、服务青年更有形、服务社会更有效的团干部队伍。他强调,导师制工作的开展一定要有名有实,要善于计划、重在落实。校团委要总结工作经验,加大宣传,推陈出新,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将团干部导师制打造成“促导师发展、助团干成长”的坚实平台。(摄影:沈至诚 撰稿:冯恺)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