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
无偿献血是医疗救助的需要,是科学和道义的选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为完成我校今年无偿献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无偿献血工作由校红十字会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参加,其中教工由工会组织,学生由学工办、各学院组织。
二、各学院、研究生部献血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体检、献血时间、地点(见附件1)
四、关于费用
1.献血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将带有学生证号的实际献血名单(附件3)以电子档案方式报给卫生保健科,同时打印一份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给学院计财处,最后由财务处将补助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献血补助费250.00元/人(含50.00元车费)。(各学院应及时上报纸质名单给计财处,同时仔细核对每个同学的学生证号,如有延误,影响给学生打卡,各学院自行负责。)
2.校红十字会按照15元/人发放献血工作补贴给各二级学院,报销方式为各学院收到校红十字会做好的报销单后自行至财务处报销。
五、特别提醒
1.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上午献血者必须进食早餐,11:00以后献血者必须进食午餐,清淡饮食。
3.《2014年各学院献血登记表》(附件2)上的通讯地址一律填写上海政法学院X学院X专业X班,便于学生收到血液中心反馈的信息。
六、相关材料上交时间表
1. 请各学院把《2014年各学院献血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4月9日(周三)下午2点前交给卫生保健科张俊梅医生,电子版发至zhangjunmei@shupl.edu.cn;
2.请各学院把《2014年各学院实际献血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4月23日(周三)下午2点前交给卫生保健科张俊梅医生,电子版发至zhangjunmei@shupl.edu.cn;同时另送一份份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给学院计财处(各学院应及时上报纸质名单给计财处,同时仔细核对每个同学的学生证号,如有延误,影响给学生打卡,各学院自行负责)
七、教工献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校卫生保健科 张俊梅 39225352 小白楼卫生所
校学工办综合事务科 柯心 39225207 主103B
校红十字会(团委) 蒋存耀 39225051转803 大学生活动中心310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
无偿献血是医疗救助的需要,是科学和道义的选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为完成我校今年无偿献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校无偿献血工作由校红十字会统一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学院参加,其中教工由工会组织,学生由学工办、各学院组织。
二、各学院、研究生部献血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体检、献血时间、地点(见附件1)
四、关于费用
1.献血工作完成后,各学院将带有学生证号的实际献血名单(附件3)以电子档案方式报给卫生保健科,同时打印一份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给学院计财处,最后由财务处将补助金打入学生银行卡中,献血补助费250.00元/人(含50.00元车费)。(各学院应及时上报纸质名单给计财处,同时仔细核对每个同学的学生证号,如有延误,影响给学生打卡,各学院自行负责。)
2.校红十字会按照15元/人发放献血工作补贴给各二级学院,报销方式为各学院收到校红十字会做好的报销单后自行至财务处报销。
五、特别提醒
1.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上午献血者必须进食早餐,11:00以后献血者必须进食午餐,清淡饮食。
3.《2014年各学院献血登记表》(附件2)上的通讯地址一律填写上海政法学院X学院X专业X班,便于学生收到血液中心反馈的信息。
六、相关材料上交时间表
1. 请各学院把《2014年各学院献血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4月9日(周三)下午2点前交给卫生保健科张俊梅医生,电子版发至zhangjunmei@shupl.edu.cn;
2.请各学院把《2014年各学院实际献血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4月23日(周三)下午2点前交给卫生保健科张俊梅医生,电子版发至zhangjunmei@shupl.edu.cn;同时另送一份份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给学院计财处(各学院应及时上报纸质名单给计财处,同时仔细核对每个同学的学生证号,如有延误,影响给学生打卡,各学院自行负责)
七、教工献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八、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校卫生保健科 张俊梅 39225352 小白楼卫生所
校学工办综合事务科 柯心 39225207 主103B
校红十字会(团委) 蒋存耀 39225051转803 大学生活动中心310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
上海政法学院红十字会、后保中心、学工办
(团委代章)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