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常态化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7 14:04

各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公益类社团: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正式启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项目常态化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启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项目常态化立项工作,一是为巩固和提高寒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及“知行杯”我校参赛项目的质量,并与寒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无缝衔接;二是为更多学生参与到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活动提供平台;三是为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项目能够持续开展,推动各学院团总支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品牌项目的形成;四是为完善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项目工作体系。

二、项目类型及要求

1.社会热点民生问题解决类课题调研项目

项目要按照解决能切实有效解决某一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的思路开展,建议将项目内容环节做拆分,以三周为一个周期进行调研,做精做细做实每一环节,参与滚动立项答辩。

2.志愿服务项目

今年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点内容为:鼓励开展定期性、覆盖面广的助残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各青年志愿服务队自行设计并印制包含“上海政法学院XX学院青年志愿者”字样的T恤、帽子及旗帜;鼓励开拓挂牌校外新的我校青年志愿服务、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鼓励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在开展好活动的同时,形成本学院青年志愿者的文化氛围营造宣传及表彰、激励措施。

3.“三十年三十人”校友访谈纪实类项目

组织本学院学生对本学院已毕业的优秀校友、亲历学校不同发展阶段的教师代表进行访谈,并整理成文。

 三、工作流程

1.项目运转周期:每个被立项项目运作周期为三周

2.流程:立项书提交—立项答辩—反馈—活动开展—结项材料提交—结项答辩—下拨资金

3.滚动立项、结项时间表(每周二针对立项项目组织答辩,每周日针对结项项目组织答辩)



























































序号立项书

提交时间
立项

答辩时间
反馈是否立项及指导意见

时间
结项材料

提交时间
结项答辩

时间
1331

(周一)
41日(周二)42

(周三)
426日(周六)427

(周日)
247

(周一)
48日(周二)49

(周三)
428日(周一)429

(周二)
3414

(周一)
415日(周二)416日(周三)510日(周六)511

(周日)
4421

(周一)
422日(周二)423日(周三)517日(周六)518

(周日)
5428

(周一)
429日(周二)430日(周三)524日(周六)525

(周日)
655

(周一)
56日(周二)57

(周三)
61日(周日)62

(周一)

4.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须每周至少提交一个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项目(项目运作时间为三周),校团委将根据每个项目答辩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绩效目标,并根据活动开展实际情况酌情下拨项目资金。

五、结项要求

(1)填写好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申请表

(2)有2篇活动小结、成员感悟

(3)有5张以上照片(4)在活动过程中发布微博将活动进展记录下来,有照片并@上政校团委社会实践部,微博截图附在结项材料上一同上传

(5)课题调研需提交一份阶段性调研成果报告

(6)准备答辩PPT并派项目负责同学参加答辩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预算单

附件3: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项表

 

通知及附件电子版

联系人:蒋存耀   李杭

联系方式:021-39225051转803   18817827730

E-mailshupl_shsj@126.com   shupl_lihang@163.com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