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04 21:58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响应我校艺术活动的展开,特此举办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借以达到调动全校同学对器乐学习与欣赏的热情,给广大同学一个展现自我、挑战自我的舞台,并且以此锻炼并提高我校大学生的艺术综合素质。

在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的同时,该赛事为校园文艺活动选拔优秀的器乐演奏人才,也为我校明年成立管乐队和民乐队作人才储备。现校团委决定在总结举办的第一届器乐大赛的成功经验上,于2014年11月举办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个人参赛及自由组队均可。

二、赛事种类:

民乐专场、西洋乐专场、钢琴专场

三、比赛安排:

1.比赛形式:初赛、决赛。

(1)初赛参赛选手根据抽签顺序登台演出,演出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根据得分决定晋级决赛选手名单。

2.参赛形式及要求

(1)参赛形式分为中西乐器独奏、合奏。

初赛和决赛都分为三场,民乐、西洋乐和钢琴。

(2)曲目积极向上,形式活泼生动,具有时代精神、创新精神,演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

3.比赛时间及地点

初赛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2

初赛时间:11月11日 13:00(钢琴专场)

11月11日18:00(民乐+西洋乐)

决赛地点:信教218

决赛时间:11月18日 18:00(钢琴+民乐+西洋乐)

4.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a.现场报名:11月5日—11月10日

9:00—16:30 庸夫楼底座 (双休日除外)

b.在线报名——网络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完成后,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                        xiaoyuanwenhua2014@163.com

四、参赛要求:

1. 本届赛事特设钢琴专场,所有以钢琴为参赛乐器的参赛者须具有相关机构认定的业余十级水平及以上方可报名参赛(其余乐器不受此限制);

2. 凡参赛者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3.参赛者需提前半小时抵达相应比赛场地参加比赛,否则视为放弃;

4.比赛现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五、奖项设置:

民乐组、西乐组、钢琴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六、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部团总支要高度重视,充分挖掘我校器乐类人才,积极鼓励和推荐有专长的学生参加,展示我校大学生的风采。

七、联系方式:

赛事联系人:周逸馨       联系电话:13917979492

线上报名邮箱:xiaoyuanwenhua2014@163.com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附件1: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报名表(钢琴)

附件2:上海政法学院第二届器乐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