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和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团委决定将于2014年10月31日开始面向我校全体共青团团员收取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团费。鉴于本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团总支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此次团费收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及其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我校2014级、2013级、2012级、2011级全体在校团员
二、收缴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中午12点之前
三、收缴地点
请联系负责本学院的团委组织部对接联系人
四、收缴金额
0.6元/人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认真核实本学院团员资料,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团员人数、团费总金额);
2、对没有交纳团费的团员要查明原因,对无故拒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团员证中不予注册。
3、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团费、团费收交情况统计表和未交团费团员名单统一上交。
4、党员、预备党员不须缴纳团费。
5、如有团员证丢失的情况,请附带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及另缴纳5元工本费。
6、对接联系人
联系人:罗蓉 18301703551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和第八章的有关规定,我校团委决定将于2014年10月31日开始面向我校全体共青团团员收取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团费。鉴于本项工作的重要性,请各团总支认真组织,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此次团费收缴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及其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我校2014级、2013级、2012级、2011级全体在校团员
二、收缴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1月20日中午12点之前
三、收缴地点
请联系负责本学院的团委组织部对接联系人
四、收缴金额
0.6元/人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认真核实本学院团员资料,按要求填写情况统计表(团员人数、团费总金额);
2、对没有交纳团费的团员要查明原因,对无故拒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团员证中不予注册。
3、以二级学院团总支为单位按规定时间将团费、团费收交情况统计表和未交团费团员名单统一上交。
4、党员、预备党员不须缴纳团费。
5、如有团员证丢失的情况,请附带一张本人一寸照片及另缴纳5元工本费。
6、对接联系人
学院 | 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法律学院 | 余才清 | 15800307275 |
经济法学院 | 邓雨瑶 | 15102110893 |
国际法学院 | 杨 宁 | 15026587736 |
刑事司法学院 | 陶渤文 | 15800306915 |
经济管理学院 | 夏 迪 | 15102125227 |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 熊恩石 | 15921008069 |
社会管理学院 | 魏宏达 | 13611986264 |
文学院 | 杨稼轩 | 1868729175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杨稼轩 | 18687291754 |
外国语学院 | 王化雨 | 18646043372 |
高职学院 | 金 蓉 | 13671792307 |
研究生部 | 时 旭 | 15221221712 |
联系人:罗蓉 18301703551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4年10月31日
附件:1团员证补办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