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上海政法学院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8 20:27

各团总支:

为促进我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的青春风貌,为在校师生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展示校园文化艺术教育活动的成果,围绕《上海市“青少年艺术教育彩虹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精神,团委决定在4月下旬-5月中下旬举办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现将艺术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主题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实施意见》,弘扬与传承民族文化,展示我校学生文化艺术水平和教育成果,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

本次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题是—“缤纷上政 好戏连台”

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内容应围绕主题,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回顾历史,展示成就,凝聚力量,展望未来。增加学生对学校的了解,增强对学校的感情。调动团员青年的学习热情与生活热情,展现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各项活动要注重思想上与艺术上的统一,应具有创新性,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二、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校团委将成立第三届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机构设置如下:

组委会顾问:霍光

组委会主任:陆嵬

组委会成员:蒋存耀 孙留华 田佳

特聘指导教师:曾嵘 郭丽娟 韩杉杉 陈芸昀(外聘)高木子(外聘)蔡慧琼(外聘)

组委会下设活动推进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01D)

三、项目和形式

本届艺术节开展的活动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论坛讲座类,如:校园文化活动论坛、艺术大讲堂等。

(二)竞技类,如:英语诵读大赛、知识竞赛、摄影大赛、微电影大赛、合唱比赛、集体舞大赛等。

(三)传统文化类

(四)国际文化类

(五)展览类,如:书画展、手工艺制作展等。

(六)文艺表演类,如:主题晚会、音乐会、话剧等。

(七)影视评析类,如:电影博览会、影视赏析评比等。

四、活动要求

以各级团总支和各学生组织为申报单位,积极申报承办校园文化活动项目,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4月17前报送团委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学生活动中心301D(校园文化工作中心),同时一并发送电子版至xiaoyuanwenhua2014@126.com统一规划开展。

各申报单位应对优秀项目的宣传工作提高重视,扩大活动参与面与覆盖,提高活动质量。新闻报道须及时自行上传至校园网及团委网站“青春上政”,活动照片须存档。活动结束后须上报总结材料(新闻稿、照片等)五、奖项设置

本届艺术节是2014-2015学年校园文化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发布。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校园文化工作中心

2015年4月8日

附件1: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项目承办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