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2015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活动现正式启动,现面向全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我校2015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19日
三、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愿意遵守服务单位纪律,能吃苦耐劳,善于独自生活,家人同意,确定想成为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无其他意向);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4)担任过校、院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四、报名流程:
(1)即日起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点击“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务必请仔细阅读)并请按照步骤完成报名工作:(详见附件一)
(2)报名结束后,请告知报名学生将5月19日之前将有学院团总支、党总支签字盖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交至我校项目办(校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联系人:李嫣云 13701613780)
(3)报名截止后,校项目办将根据资料联系报名同学,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安排相关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5月19日招募结束后,我校项目办将组织评审会,择优选拔。
(2)6月上旬,根据市项目办安排,组织我校入选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3)6月中旬,公布我校录取志愿者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项目办;
(4)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各省市项目办申报志愿者名单,经审定后公布,全国项目办委托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5)7月中旬,我校举行西部志愿者欢送会;
(6)7月下旬,市项目办集中派遣志愿者到服务生培训地报到,参加有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请有意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同学仔细研究相关资料信息,考虑确定毕业后人生规划并与家人商量获得同意与支持后,再行报名。
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活动中心二楼青年志愿者中心。
联系人:蒋存耀 李嫣云
联系电话:39225051转803;13701613780
微信平台:shupl_shsj
附件一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2015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活动现正式启动,现面向全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我校2015年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招募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19日
三、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愿意遵守服务单位纪律,能吃苦耐劳,善于独自生活,家人同意,确定想成为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无其他意向);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4)担任过校、院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四、报名流程:
(1)即日起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点击“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务必请仔细阅读)并请按照步骤完成报名工作:(详见附件一)
(2)报名结束后,请告知报名学生将5月19日之前将有学院团总支、党总支签字盖章的报名表纸质版交至我校项目办(校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联系人:李嫣云 13701613780)
(3)报名截止后,校项目办将根据资料联系报名同学,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安排相关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
(1)5月19日招募结束后,我校项目办将组织评审会,择优选拔。
(2)6月上旬,根据市项目办安排,组织我校入选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
(3)6月中旬,公布我校录取志愿者名单,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市项目办;
(4)6月下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各省市项目办申报志愿者名单,经审定后公布,全国项目办委托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5)7月中旬,我校举行西部志愿者欢送会;
(6)7月下旬,市项目办集中派遣志愿者到服务生培训地报到,参加有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请有意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同学仔细研究相关资料信息,考虑确定毕业后人生规划并与家人商量获得同意与支持后,再行报名。
我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活动中心二楼青年志愿者中心。
联系人:蒋存耀 李嫣云
联系电话:39225051转803;13701613780
微信平台:shupl_shsj
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代章)
2015年4月23日
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