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营造大学生创业的良好环境,我校于2013年6月建成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园区,并在2013年12月投入使用,现有大学生创业实践区和大学生创业实训区。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园区管理办法》,现就大学生申请入驻创业园区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创业实训区包括咖啡吧和桌球房两个实体店,主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训场地,锻炼大学生创业能力和意识,该区采取校内大学生团队招标形式进行运营。
创业实践区共有创业办公室/场地4间,提供基本的办公设备,主要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场地,对入驻团队和公司采取全免费政策。
二、入驻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上海政法学院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以及其他符合《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理办法》规定入驻条件的企业或学生。
受理地址:上海政法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园区309
咨询电话:021-39225051
附件: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园区入驻申请表上海政法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5年6月10日